文档详情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程序.doc

发布:2025-03-03约小于1千字共1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程序

拟外出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到现居住地所在居委会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按表中的内容如实填写

持户口簿、身份证、申请表,一寸免冠相片两张,已婚的要持结婚证、上环证、结扎证、孩子出生证、社会抚养费收据到现居住地的居委会或单位加具意见

应参加查环查孕的已婚育龄妇女到区服务站参加查环查孕

到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证》

备注:

1、已婚育龄妇女在本省内流动必须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无须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在本省内流动的男性无须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