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芝英镇姜田路东北侧地块2号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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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芝英镇姜田路东北侧地块2号楼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简要本)
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国环评证乙字第2018号
二零一三年七月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1.1 项目名称和性质
(1)项目名称:永康市芝英镇姜田路东北侧地块2号楼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1.2 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
(1)建设单位:杨望全等九户
(2)环评单位:金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1.3 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永康市芝英镇姜田路东北侧地块,该地块属于商住用地,项目用地面积1219.90m2,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219.90m2,总建筑面积7285.45m2,建造5层商住楼一幢,由杨望全等九户组成,其中1单元为李向红宅,用地面积为159.1 m2,建筑占地为159.1 m2,建筑面积为947.66 m2,2单元为杨望全宅,用地面积为159.1 m2,建筑占地为159.1 m2,建筑面积为944.93 m2,3单元为应燕宅,用地面积为159.1 m2,建筑占地为159.1 m2,建筑面积为944.93 m2,4单元为黄丽华宅,用地面积为106.1m2,建筑占地为106.1m2,建筑面积为636.21m2,5单元为应天时宅,用地面积为106.1m2,建筑占地为106.1m2,建筑面积为636.21m2,6单元为应浩斌宅,用地面积为159.1m2,建筑占地为159.1m2,建筑面积为944.93m2,7单元为张伟明宅,用地面积为159.1m2,建筑占地为159.1m2,建筑面积为963.3m2,8单元为胡开老宅,用地面积为106.1m2,建筑占地为106.1m2,建筑面积为636.21m2,9单元为王建党宅,用地面积为106.1m2,建筑占地为106.1m2,建筑面积为636.21m2,其中1-2F均为商业用房,3-5F为住宅用房。项目总投资600万元,资金由杨望全等九户自筹解决。
1.4 项目建设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永康市芝英镇姜田路东北侧地块,其东面相距15m为应南溪村民宅,南面隔路为3#楼,西面为姜田路,北面隔路为1#楼。根据现场勘查,项目所在地四周环境整洁,交通便利,环境质量尚好。
第二章 项目环境质量状况
2.1环境质量现状
①根据2012年永康市大气常规监测结果,NO2、SO2、年平均值基本能达标,PM10超标。因此,永康市大气环境质量目前不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②本项目最终纳污水体永康江,根据永康市环境监测站2012年永康江的常规断面监测结果,永康江水质主要是受BOD5、CODcr、氨氮、石油类、总磷和F-的影响,目前难以达到其III类功能区标准。
③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所在区域为居住、商业混杂区域,本底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区域噪声环境状况尚好。
第三章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3.1水环境影响
项目建成后,主要用水为居民生活用水、商业用水和不可预见用水(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不设绿化用地,不产生绿化用水)。根据设计方案提供,项目具体用水情况见下表1。
表1 项目用水情况表
项目 用水标准 数量 用水量
(m3/d) 排污系数 排放量
(m3/d) 去向 住宅 150L/(p·d) 150人 22.5 80% 18 永康市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 商业 6L/(m2·d) 2439.8m2 14.6 80% 11.7 不可预见用水 10% / 3.7 80% 3.0 合计 / / 40.8 / 32.7 根据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提供项目用水情况,项目污水日排放废水32.7t,合计年产生生活污水约11936t/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氨氮,其浓度参考城市居民生活污水污染物平均浓度CODcr350mg/L、氨氮30mg/L进行估算,全年生活污水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4.178t/a、氨氮0.358t/a。生活污水经沼气净化池(处理效率以50%计)处理后通过当地污水管网入永康市古山、方岩、芝英三镇联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后排入永康江。污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生活污水污染物最终排放量(纳管量)为CODcr2.089t/a,氨氮0.179t/a;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永康江的污染物量(入河量)为CODcr0.716t/a,氨氮0.095t/a。该废水水质较为简单,经处理达标后对纳污水体永康江影响很小,其水质能维持现状。
3.2大气环境影响
①厨房燃气废气
本项目住宅厨房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产生污染物少,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废气与厨房油烟通过排烟竖井高空排放。
②厨房油烟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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