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学金”评选实施方案.doc.docx
“奖助学金”评选实施方案.doc
一、评选目的
本次奖助学金评选旨在表彰和鼓励在学术、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评选对象
1.学术优秀奖学金:面向全体在校学生,评选条件包括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等。
2.社会实践奖学金:面向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评选条件包括社会实践成果显著、团队协作能力强等。
3.创新能力奖学金:面向在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评选条件包括创新成果明显、创业项目有发展潜力等。
4.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评选条件包括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学校认定标准、学习态度端正等。
三、评选流程
1.宣传阶段:通过校园网、公告栏等渠道发布评选通知,让学生了解评选目的、对象、条件等信息。
2.申请阶段: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社会实践成果、创新项目报告等。
3.初审阶段:各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4.综合评审阶段: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5.公示阶段:将获奖名单在校园网、公告栏等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6.颁奖阶段:举行颁奖仪式,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四、评选标准
1.学术优秀奖学金:学习成绩占70%,科研能力占30%。
2.社会实践奖学金:社会实践成果占60%,团队协作能力占40%。
3.创新能力奖学金:创新成果占70%,创业项目发展潜力占30%。
4.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家庭经济状况占60%,学习态度占40%。
五、奖助学金金额及名额
1.学术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共30名。
2.社会实践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共20名。
3.创新能力奖学金: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共10名。
4.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5000元/人,共50名。
六、附则
1.本方案由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评选要求
1.诚实守信:申请者需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选资格。
2.公平公正:评选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申请者都能得到公正的对待。
3.严谨规范: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确保评选过程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八、评选结果运用
1.获奖学生将获得相应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以表彰其在学术、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的优秀表现。
2.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将在校园网、公告栏等渠道进行宣传,以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3.获奖学生将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学术交流、社会实践、创新项目等活动,为其提供更广阔的发展平台。
九、评选监督
1.学校设立评选监督小组,对评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广大师生如有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评选监督小组提出申诉,评选监督小组将及时调查处理。
十、评选周期
1.学术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创新能力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于每年9月份启动评选工作。
2.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于每年10月份启动评选工作。
十一、其他
1.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学校有权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和补充。
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是一项旨在激励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我们将以严谨的态度、公正的原则,为每一位优秀的学生提供应有的荣誉和帮助,共同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校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