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400-2017危险化学品常压储罐安全管理规范.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ICS 71-010
G 09
DB 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400—2017
危险化学品常压储罐安全管理规范
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non-pressure vessel of hazardous
chemicals
2017 -03 - 22 发布 2017 - 10 - 01 实施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11/T 1400—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化学工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文林、马玉国、付林、王琛、何虎啸。
I
DB11/T 1400—2017
危险化学品常压储罐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常压储罐(以下简称储罐)的一般规定、设备设施、管理、检查和检验、 清洗、检修、停用、报废与拆除的安全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储存危险化学品的钢制常压储罐,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GB/T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30077 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 GB/T 30578 常压储罐基于风险的检验及评价 GB 30871 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程 GB 50128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规范 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AQ 3009 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
AQ 3018 危险化学品储罐区作业安全通则
AQ 3035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 3036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DB11/T 754 石油储罐机械化清洗施工安全规范
DB11/T 1320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常压储罐 non-pressure vessel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正压力低于0.1 MPa、真空度高于0.02 MPa的立式圆筒型储罐、地上卧罐、高台 架上储罐以及地下、半地下储罐等(例如加油站地下钢制及钢制复合储罐)。冷冻式低温储罐、移动式 储罐、缓冲罐、中间罐等除外。
4 一般规定
1
DB11/T 1400—2017
4.1 新建、改建、扩建储罐或储罐区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2 储罐制作施工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施工单位。
4.3 成品储罐应向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
4.4 对于储存国家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或)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罐或储罐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要求。
4.5 根据储罐的类型和设计要求,施工方应编制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
4.6 施工结束后,宜参照 GB 50128 和 GB 50156 的规定进行渗漏和基础沉降检测。
4.7 施工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后向使用单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4.8 防雷防静电装置应每半年检验一次,并具有有效期内的检测合格报告。检测报告应存档备查。
4.9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储罐(储罐区)的电气设备应按 AQ 3009 及 DB11/T 1320 规定进行电 气防爆检测。
4.10 变更储存介质,应满足该介质的存储要求。
4.11 应建立健全储罐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 储罐设计资料;
b) 储罐施工方案;
c) 竣工验收资料;
d) 安全检查记录及整改报告;
e) 全面检验结果记录;
f) 检修验收资料;
g) 安全附件台帐及维护保养记录;
h) 测厚点布置图和测厚记录;
i) 基础沉降测点布置图;
j) 防雷防静电设施测试记录。
5 设备设施
5.1 当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