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456-2023 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服务规范.docx
ICS03.080.99CCSA1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4456—2023
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fortheconstructionandserviceofruralregionalelderlycareservicecenter
2023-03-23发布2023-04-23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标准出版社
发布出版
DB32/T4456—2023
目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体原则和要求 2
5环境及设施设备 2
6运营管理 2
7服务内容及要求 3
8服务质量评价 4
参考文献 5
Ⅲ
DB32/T4456—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苏省民政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沭阳县铭和养老服务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沙维伟、林莉、刘蓓、叶翔宇、钱敏雷、张书、刘晓倩、张晓卫、杨仲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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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4456—2023
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总体原则和要求、环境及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内容及要求和服务质量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或由原农村敬老院改(扩)建而成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建设和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3168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GB/T35796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GB/T37276—2018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38600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JGJ450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MZ/T
032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MZ/T
039老年人能力评估
MZ/T
131养老服务常用图形符号及标志
MZ/T
168养老机构老年人健康档案管理规范
MZ/T
187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
建标184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标准DB32/T3633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五助”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ruralregionalelderlycareservicecenter
在为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的基础上,为周边老年人提供住养和居家上门等服务,具备综合养老服务能力的农村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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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4456—2023
4总体原则和要求
4.1中心建设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科学布局、合理规划,宜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农村敬老院)资源,因地制宜,转型升级。
4.2中心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应向社会开放富余床位,优先满足区域内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空巢、失能、残疾老年人,以及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服务需求。
4.3中心应向周边老年人开放公共活动场所和设施,具备为周边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上门、康复辅具租赁、养老护理技能培训等综合性养老服务的功能。
4.4中心应制定保障老年人权益和防范欺老诈骗、虐待老人的措施,中心负责人应与属地民政部门签署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承诺书。
4.5中心的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及服务质量宜达到GB/T37276—2018和《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评分细则(第一版)》中三级及以上养老机构要求。
5环境及设施设备
5.1中心的服务场所建设、服务用房划分及设施配置应符合JGJ450及建标184的要求。
5.2场所内部及室外场地应按照GB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