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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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主要内容 设立条件(出资方式) 1、个人独资企业 事务管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解散和清算(财产的清偿顺序) 合伙企业财产 事务执行 损益分配 对外代表权的效力 2、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 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入伙、退伙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责任承担) 设立条件 事务执行 财产出质、财产转让 3、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 有限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入伙与退伙 合伙人的性质转变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重点与难点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投资人的持续清偿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法》2000-1-1施行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特征 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中国公民) 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非法人企业 企业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二、设立 (一)设立条件 1、投资人:1个自然人&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二)分支机构登记 提出申请 申请人:投资人或其代理人 申请机关: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 必备文件:申请书, 还需提交其他文件(个企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场所证明…) 工商登记: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 符合条件: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将登记情况报个企登记机关备案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一)投资人 资格 中国公民 非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企业财产所有权 投资人依法享有 可依法转让或继承 无限责任: 以个人财产承担 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 美国遗产税制属于总遗产税制,最低税率为18%,最高税率为50%,后者适用于遗产额达到2500万美元以上的纳税人。???? 日本对遗产的课税,是典型的分遗产税制。对居民而言,不论其继承的遗产是在境内还是在境外,都要对其遗产征税。???? 意大利是实行混合遗产税制的国家,其征税方法是先按遗产总额征收遗产税,然后再按不同亲属关系征收比例不一的继承税。 代理人的义务 ?诚实、勤勉,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企业事务的管理 ? 禁止的行为 P101 (二)事务管理 1、管理方式 (1)自行管理 (2)委托管理:委托或聘用其他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书面合同 ?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或授予的权利范围 ?职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事务管理的内容: P102 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应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保费 依法申请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 拒绝摊派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强制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一)解散:原因 投资人决定解散 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P10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清算 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1)清算方式: 自行清算:不包括受托人、投资人的继 承人 指定清算:法院 (2)通知债权人:清算前15日书面通知 公告 ~ :无法通知的 (3)申报债权→ 投资人 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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