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反洗钱管理办法.doc
金融行业反洗钱管理办法
TOC\o1-2\h\u7443第一章总则 1
44701.1目的与依据 1
46061.2适用范围 2
235531.3基本原则 2
11541第二章反洗钱组织机构及职责 2
140012.1反洗钱领导小组职责 2
176022.2反洗钱工作部门职责 2
301002.3相关部门职责 2
32508第三章客户身份识别与尽职调查 2
185253.1客户身份识别要求 3
204443.2尽职调查程序 3
43973.3持续识别与重新识别 3
32194第四章客户风险等级划分 3
160264.1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3
245094.2风险等级调整 3
110104.3高风险客户管理 3
28691第五章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 3
213625.1大额交易报告 3
235735.2可疑交易报告 4
27135.3报告流程与时限 4
17328第六章反洗钱监督与检查 4
124656.1内部监督机制 4
118576.2检查内容与方式 4
325696.3问题整改与处理 4
10261第七章反洗钱培训与宣传 4
122787.1培训计划与实施 4
208347.2宣传工作要求 5
165437.3培训与宣传效果评估 5
15450第八章附则 5
248438.1办法解释与修订 5
37778.2生效日期 5
184178.3相关文件衔接 5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与依据
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旨在规范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明确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和责任,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这些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义务。
1.3基本原则
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风险为本原则,根据客户的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反洗钱措施;保密性原则,金融机构应当对客户信息和反洗钱工作信息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第二章反洗钱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反洗钱领导小组职责
反洗钱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其职责包括:制定反洗钱工作策略和规划;审议反洗钱工作制度和流程;协调解决反洗钱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监督反洗钱工作的执行情况等。
2.2反洗钱工作部门职责
反洗钱工作部门具体负责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实施。其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反洗钱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制定和完善反洗钱工作制度和操作流程;组织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工作;对反洗钱工作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发觉和处理异常情况;组织开展反洗钱培训和宣传工作等。
2.3相关部门职责
金融机构的其他相关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也承担着相应的职责。业务部门应当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和尽职调查制度,及时发觉和报告可疑交易;风险管理部门应当将反洗钱工作纳入风险管理体系,对反洗钱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审计部门应当对反洗钱工作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反洗钱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效果。
第三章客户身份识别与尽职调查
3.1客户身份识别要求
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当按照规定核实客户的身份信息,包括客户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职业、联系方式等。对于高风险客户,还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身份识别措施,了解客户的资金来源、用途、交易背景等信息。
3.2尽职调查程序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客户的风险状况,确定尽职调查的程度和范围。尽职调查程序包括:收集客户信息、核实客户身份、评估客户风险、了解客户交易目的和交易习惯等。在尽职调查过程中,金融机构应当保持警惕,对发觉的异常情况进行深入调查。
3.3持续识别与重新识别
金融机构应当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持续关注客户的身份信息和交易情况,及时更新客户资料。对于客户身份信息发生变更或者出现异常交易的,应当重新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和尽职调查。
第四章客户风险等级划分
4.1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客户的特点、交易行为、资金来源和去向等因素,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一般可以将客户分为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三个等级。
4.2风险等级调整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客户的交易情况和风险状况,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