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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药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实施方.doc

发布:2016-11-05约7.22千字共1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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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药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实施方案 各分校、工作站、教学班: 集中实践环节是药学专业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学员是否掌握药学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重要手段,也是帮助学员在实践中思考、理解问题,以提高其理论知识和认知水平的重要一环。为实现上述实践目的,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药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药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实施细则(试行)》,现将本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 ? ? 二○○五年四月十日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理工学院 ? ?附件:重庆广播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药学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实施细则 附件: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药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实施 药学教育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社会性。药学专业的集中实践环节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顺利进行药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及考核工作,保证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药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包括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两项主要内容。 一、集中实践环节的目的 药学专业毕业生将从事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工作,必须保证培养合格的人才。通过让学员有目的地深入药学工作实际,能较系统地将药学专业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结合起来,并对生产药品、检验药品、经营药品、使用药品等实际工作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培养学员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为毕业后从事医药工作打下基础。 二、集中实践环节的组织领导 1、市电大工作职责    (1)市电大药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先明 成 员: 王莉艳、彭敏(药监局) (2)负责对集中实践环节考核的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质量监控以及成绩终审。 2、各分校、教学点工作职责 (1)成立药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考核领导小组 由办学单位主管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组织、指导、检查集中实践环节。 副组长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成员由各教学班负责人、实习单位专业骨干和带教老师组成。 (2)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对学生进行统一管理与考核。 (3)落实集中实践场所。 各试点分校、教学点在每年3月底(春期)和9月底(秋期)前,向市电大理工学院上报集中实践环节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具体实施方案。经审核后方可组织学生实施。不申报或审核未通过者成绩无效。 三、毕业实习的内容和要求 (一)毕业实习时间分配 本专业集中实践环节时间共安排18周,其中毕业实习13周、毕业作业5周。 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药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的基本要求”精神,体现电大办学特点和个性化实习的特点。学员实习安排如下: 1、在医院工作的学员以医院药剂科实习为主,社会药房安排两周。 2、在社会药房工作的学员以社会药房实习为主,医院药剂科安排两周。 3、如果就业需要或实际工作需要,学员也可选择有实习条件的药厂、药检所(室)实习,或在本单位本岗位进行实习。学员的选择必须取得所在电大教学部门批准,并纳入到该学员的实习计划中。 4、实习具体时间由教学班与当地实习单位联系确定。 (二)实习基地 实习基地原则上要求在具备实践教学要求(包括指导人员资格及设备条件等)的药学相关的工作岗位,如选择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医院药剂科和具有一定指导能力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社会药房)进行毕业实习。 (三)指导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必须是本专业毕业、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和实践经验、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大专学历以上药师职称,能经常到各实习点指导学生。 (四)毕业实习内容及要求 学生在毕业实习中应掌握药剂的基本知识,主要药物制剂制备的基本技能、药品贮存和应用;熟悉药房、药品批发(或零售)的业务工作。 第一部分 医院方面 1、西药房 (1)熟悉处方格式、内容及正确书写方法;了解常用处方的拉丁文缩写及各种处方的保存制度。 (2)能按照工作程序完成审方、划价、配方、发药等工作。 (3)熟悉毒、麻药品的种类及管理办法。 (4)掌握常用药品的名称(化学名、拉丁名、别名及商品名)、药理作用、用途、剂型、规格、剂量、用法、不良反应,药物的相互作用及配伍禁忌等。 (5)了解处方调配过程及处理办法。 2、中药房 (1)熟悉中医处方格式、内容及正确书写方法,处方的保存制度。 (2)掌握审方、划价、配方、发药等工作程序以及各程序中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3)能正确、熟练地进行中药称量。 (4)熟悉常用中成药的剂型、组成、功效、主治及注意事项。 (5)了解中草药及其成品药的加工、贮存。 3、药库 (1)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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