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展览项目承办协议.doc
会议展览项目承办协议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
乙方(以下简称“承办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委托会议展览项目承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定义
1.1“会议展览项目”指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办的,包括但不限于会议、展览、论坛、研讨会等活动。
1.2“委托方”指甲方,即委托乙方承办会议展览项目的单位。
1.3“承办方”指乙方,即接受甲方委托,负责承办会议展览项目的单位。
第二章项目内容
2.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会议展览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等工作。
2.2乙方应保证会议展览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符合甲方的要求。
2.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会议展览项目需求,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后执行。
2.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协助甲方进行会议展览项目的宣传、推广、招商等工作。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3.1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办的会议展览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2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承办费用。
3.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会议展览项目的相关资料、报告等。
3.4乙方应保证会议展览项目的顺利进行,如发生意外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并报告甲方。
第四章费用与支付
4.1甲方应根据双方约定的承办费用,按时支付给乙方。
4.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支付方式,提供相应的发票或收据。
4.3甲方支付的承办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策划费、组织费、实施费、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等。
第五章保密与知识产权
5.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市场信息等,应予以严格保密。
5.2乙方在承办会议展览项目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如涉及甲方提供的资料、技术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3双方应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
第六章项目变更与终止
6.1在会议展览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甲方需对项目内容进行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变更协议。
6.2项目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减,双方应按照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6.3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进行,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终止本协议。
6.4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妥善处理与会议展览项目相关的各项事务,并按照甲方的指示进行善后工作。
6.5项目终止导致的损失,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章违约责任
7.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
7.2乙方未按照约定完成会议展览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7.3甲方未按时支付承办费用,乙方有权暂停项目实施,并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7.4双方因违约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争议解决
8.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3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条款。
第九章一般条款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9.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协议的修改、补充、解除或终止,均应书面进行,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章其他约定
10.1甲方应提供会议展览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等支持。
10.2乙方应保证会议展览项目的安全、顺利进行,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10.3乙方应在会议展览项目结束后,向甲方提交项目总结报告。
10.4双方应保持密切沟通,共同推进会议展览项目的顺利进行。
10.5本协议的签订,不代表双方就会议展览项目的全部事宜达成一致,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章项目质量控制
11.1乙方应制定会议展览项目的质量控制计划,并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11.2乙方应设立项目质量管理机构,对项目质量进行全程监控。
11.3甲方有权对项目质量进行检查,如发觉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整改。
11.4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项目质量情况,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1.5项目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质量评估报告。
第十二章安全保障
12.1乙方应保证会议展览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安全、场地安全和设备安全。
12.2乙方应制定项目安全应急预案,并报甲方备案。
12.3乙方应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