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范.do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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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时间:1999-3-19
发布时间:1999-3-19
文号:水国科[1999] 118 号
文号:水国科[1999] 118 号
1 总则
1 总则
2 分部工程验收
2 分部工程验收
3 阶段验收
3 阶段验收
4 单位工程验收
4 单位工程验收
5 竣工验收
5 竣工验收
附录A 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格式
附录A 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格式
附录B 阶段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B 阶段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 C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 C 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D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D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附录 E 竣工验收主要报告编制大纲
附录 E 竣工验收主要报告编制大纲
附录F 验收应提供的资料目录
附录F 验收应提供的资料目录
附录 G 验收应准备的备查资料 目录
附录 G 验收应准备的备查资料 目录
条文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 总则
1.0.1 为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1 为使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0.2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0.3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按照验收的性质,可
1.0.3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按照验收的性质,可
分为投入使用验收和完工验收。
分为投入使用验收和完工验收。
1.0.4 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
1.0.4 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
1 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1 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2 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2 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质量,并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要求。
3 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3 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建设的条件。
4 总结工程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并对工程作出评价。
4 总结工程建设中的经验教训,并对工程作出评价。
5 及时移交工程,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5 及时移交工程,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1.0.5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
1.0.5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有关法律、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设计变
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更、修改文件,施工合同,监理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1.0.6 工程进行验收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的规定。利用外资项目还必须符
1.0.6 工程进行验收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的规定。利用外资项目还必须符
合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合外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1.0.7 工程开工后,项 目法人或有关责任主体 (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应依据本规程,并结合工程建设计划编
1.0.7 工程开工后,项 目法人或有关责任主体 (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应依据本规程,并结合工程建设计划编
制验收计划,报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制验收计划,报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1.0.8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
1.0.8 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
工程施工。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不应重复进行。
工程施工。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不应重复进行。
1.0.9 工程进行验收时必须要有质量评定意见:
1.0.9 工程进行验收时必须要有质量评定意见:
1 按照水利行业现行标准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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