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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知识点》.ppt

发布:2018-10-27约1.22万字共7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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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管理 融券卖出证券权益 处理方法 证券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 应补现金红利金额=融券卖出数量*每股派发现金 证券发行人派发股票红利 在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中直接增加相应融券卖出证券的数量。 证券发行人派发股票权证 应补权证金额=融券卖出数量*每股送权证比例*每份权证上市首日成交均价 证券发行人向原股东配售股份 配股权补偿金额=股权登记日融券卖出数量×每股配股比例×(除权参考价-配股价) 如果除权参考价在配股价以下时,则客户无须对公司进行补偿。 证券发行人增发新股,以及发行权证、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债等原股东有优先认购权 优先认购权补偿金额=股权登记日融券卖出数量×优先认购比例×(该发行证券上市首日成交均价-发行价) 其中,成交均价=该证券当日成交总金额/该证券当日成交总数量 如果上市首日成交均价在发行价以下时,则客户无须对公司进行补偿 * 交易管理 遗产继承或析产时的处理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记载的权益被继承、 析产或无偿转让的, 相关权利人可以向公司申请了结客户的融资融券交易,并将偿还客户因融资融券所生对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金或证券转到客户的普通账户后执行。 交易管理 司法处置时的处理 司法机关依法对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或者信用资金账户记载的权益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的,公司将了结双方的融资融券交易,收回因融资融券所生对客户的债权后,将客户资产转至其普通账户,协助司法机关执行。 注:如需强制平仓,由融资融券业务部执行。 * 第六章 利息(费用)的计算与收取 * 利息(费用)的计算与收取 一、计息方法 公司收取客户的融资利息和融券费用以积数计息法计算利息,即按实际自然日天数每日累计融资融券实际债务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的计息方法。 融资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 * 利息(费用)的计算与收取 二、计算公式及收费标准 费用类别 计算公式 收费标准 融资利息 应收利息=∑((当日融资买入金额)*融资日利率) 融资年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半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 当日融资买入金额=当日融资买入成交金额+当日日初融资负债余额 融券费用 应收费用=∑((当日融券卖出金额)*融券日费率) 融券年费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半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5% 当日融券卖出金额=当日融券卖出成交市值+当日日初融券负债余额按上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的市值 管理费 融资管理费=融资金额*管理费率 目前,管理费率按零计算 融券管理费=融券卖出数量*卖出价*管理费率 * 利息(费用)的计算与收取 三、特殊情况下的利息(费用)收取 当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或者融资融券期限顺延,照常执行利息(费用)的计算和收付。 遇利率调整,应收客户融资利息和融券费用的,调整日前的利息按调整前的利率和费率计算,调整日后的利息按调整后的利率和费率计算;应付客户利息的,自调整日前最近的结息日后一天起,按调整后的利率计算利息。 * 第七章 通知与确认 * 通知与确认 一、通知的内容 客户信用交易资格 客户授信额度 标的证券名单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 证券折算率 保证金比例 要求达到的维持担保比例 追加担保物通知 强制平仓通知 利率与费率 客户要求的清算交割单 合同的补充、修改及解除 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 * 通知与确认 二、通知方式 约定方式:公司以在公司网站(或营业场所)发布公告或向客户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邮件作为公司履行通知义务的约定方式。电子邮箱由公司帮助客户建立,地址为:信用资金账号@csc.263.net 。 辅助方式:除采用网站公告和客户指定电子邮箱作为约定通知方式外,公司还采用网上交易软件、手机短信、电话通知、挂号信等方式 * 第八章 强制平仓 * 强制平仓 一、定义 强制平仓:是指当客户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以及其他约定情形时,公司对客户担保物予以处分的行为。 * 强制平仓 二、强行平仓条件 客户信用账户内的担保物价值未达到公司规定维持担保比例且未按时补足时(150%); 客户融资融券合约到期未偿还时; 客户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10%时; 司法处置及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 谢 谢! * 保证金与担保物 一、保证金 保证金是指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按一定比例向客户收取的担保资金或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 客户以公司认可的证券充抵保证金,在计算保证金余额时对证券市值所用的折算比例,称为折算率。 * 保证金与担保物 二、担保物的转入 现金的转入由客户通过银证转账从客户信用资金账户对应的第三方存管银行结算账户直接转入。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转入通过登记公司非交易过户完成 证券的转入为T+1日到账,委托当日可以撤单 * 保证金与担保物 三、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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