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6T 1690-2022 水运工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1部分:施工期.pdf
ICS13.060.01
CCSZ10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1690—2022
水运工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1
第部分:施工期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portandwaterwayengineeringecologicalenvironmental
monitoring—Part1:Construction
2022-11-17发布2023-05-01实施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6/T1690—2022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要求3
5准备工作3
6监测工作3
7评价工作7
附录A(资料性)生态环境监测方案9
附录B(资料性)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报告10
I
DB36/T1690—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西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红、肖钦、廖祖文、王可可、周汉琦、夏聪聪、吕建辉、龙圣勇、曾波、邹
蔚、熊雅菁、黄萍、刘妍、熊清伟、徐航宇。
II
DB36/T1690—2022
引言
《水运工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规定了水运工程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态环境监测的一般要求、准
备工作、监测工作和评价工作的技术要求。该标准指导水运工程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工作,为水运工程
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及决策提供科学手段。《水运工程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共分为两部分。
—第1部分:施工期。目的在于制定出符合水运工程施工特点的生态环境监测指标体系和技术规范,
从而定量分析和评价施工过程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第2部分:运营期。目的在于制定出符合水运工程运营特点的生态环境监测指标体系和技术规范,
从而定量分析和评价运营过程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