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3040-2024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元交换规范.docx
ICS35.020CCSA2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R1/T3040—2024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元交换规范
Dataelenentexchangespecificationoftheunifiedsocialcreditidentifierforlegalentitiesandotherorganizations
2024-01-28发布2024-02-18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H1/T3040—2024
目次
前言 Il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符号 2
5内部标识符的编码规则 2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数据元 3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部门数据元对照 11
8索引 11
附录A(资料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部门数据元对照 12
附录B(资料性)数据元索引 13
参考文献 15
1I
IR1/T3040-2024
前言
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组织制定本地方标准,在京津冀区域内适用,现予发布。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
(河北组)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
(北京组)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风险管理中心。(天津组)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河北组)李峰、李会、于潇、陈聪、尚晓帆、高思瑶、王子康、董世涛、阎占辉。(北京组)胡伟、杨德富、蔡欣畅、朱海绫、张赢、王健。
(天津组)张楠、由方岚、赵汉杰、徐超、董津生、张然。
II
DH1/T3040—2024
引言
本文件以河北、北京和天津三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为基础,对京津冀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交换数据项、数据元的基本集和数据元特性(如标识符、定义、引用关系及数据类型等)进行了明确,解决了京津冀三地数据元定义不规范、名称不统一和类型不一致等问题,确保了京津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建设的规范性,为加强京津冀区域合作,推进三地信息交换提供支撑。
1
DF1/T3040—2024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元交换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元的符号、内部标识符的编码规则、基础数据元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部门数据元对照。
本文件适用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部门建立和维护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信息交换、融合、建库和应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7408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7635.1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第1部分:可运输产品
GB/T7635.2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第2部分:不可运输产品
GB11714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T12402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GB/T12406表示货币的代码GB/T14733.8电信术语电话
GB/T19488.2电子政务数据元第2部分:公共数据元目录GB32100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3术语和定义
GB321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数据data
信息的可再解释的形式化表示,以适用于通信、解释或处理。[来源:GB/T18391.1—2009,3.2.6]
3.2
数据元dataelenant
用一组属性规定其定义、标识、表示和允许值的数据单元。[来源:GB/T18391.1-2009,3.3.8]
3.3
电子政务数据元elect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