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操纵的九大陷阱及其防范对策本文作者为黄世忠黄世忠博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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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操纵的九大陷阱及其防范对策
本文作者为黄世忠。黄世忠博士,现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厦门大学会计
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系教育部资助课题“证券市场舞弊审计技术及规范研
究”的阶段性成果。
一, 问题的提出
净利润一直是最为引人注目的报表项目。事实上,精明的报表使用者在关
注净利润的同时,还十分重视主营业务收入。作为利润表的首行项目(Top Line
Item),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性一点也不逊色于净利润这一末行项目(Bottom Line
Item)。因为主营业务收入的规模及其成长性是评价上市公司财务业务的关键所
在。主营业务收入既是上市公司创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根本源泉,也是衡量上
市公司核心竞争力,评价其核心盈利质量(Quality of Core Earnings)的最重要指
标之一。在有效资本市场环境下,主营业务收入及其成长性直接关系到上市公司
的证券估值。正因为如此,主营业务收入近年来已成为上市公司肆意粉饰和操纵
的对象。
早在1998 年,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SEC)前主席Arthur Levitt 在其著
名的“数字游戏”演讲中,就尖锐地指出收入确认是美国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
①
的五大会计把戏之一(Arthur Levitt,1998)。1999 年,COSO 发布的题为《舞弊
性财务报告:1987 至1997 年美国上市公司分析》的研究报告表明,在其选择
的204 家涉及财务舞弊的样本公司中,50%的上市公司采用了不当的收入确认
手法
(COSO,1999)。美国审计总署(GAO)应国会的要求,对1997 至2002 年上半
年美国上市公司因会计造假导致报表重编进行了一项专题研究,并于2002 年10
月发表了题为《财务报表重编:趋势、市场影响、监管回应和面临挑战》的研究
报告。报告指出,收入确认已然成为美国上市公司最热衷于采用的操纵手法②
(GAO,2002) 。作者最近分析了美国十大财务舞弊案,发现与收入操纵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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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达八家 (黄世忠,2003) 。我国上市公司近年来曝光的财务丑闻中,利用收入
确认操纵利润的案例也屡见不鲜,银广夏、黎明股份、东方电子等就是典型的例
证。所有这些均表明,收入确认是上市公司最经常采用的操纵伎俩,也是注册会
计师发生审计失败最常见的技术原因。
收入确认尽管是个并不陌生的话题,但却长期困扰着会计准则制定机构。
继FASB 和ASB 提出重新审视收入准则后,IASB 也拟定了修订收入确认准则
的计划。SEC 最近公布的以目标为导向制定会计准则的研究报告,更是主张对
收入确认的方法论进行变革,呼吁以资产负债观取代收入费用观。可见,收入确
认既是一个十分棘手的实务问题,也是一个颇具争议的理论问题。既然收入确认
在实务中被滥用程度触目惊心,在理论上也存在被曲解的可能,那么,系统地分
析上市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制造的陷阱,剖析现行收入确认准则概念基础的缺
陷,进而审视独立审计的现行制度安排和审计程序,就显得尤其必要。
二,收入操纵陷阱剖析
收入确认的关键是解决收入的入账时点问题。美国的公认会计准则要求收
入在已赚得(Earned)且已实现(Realized)或可实现(Realizable)时方可予以确
认。所谓收入已赚得是指企业已完成确认收入所应尽的大部分责任,而收入已实
现或可实现则是指出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企业已取得现金或现金获取权。不过,
国际会计准则却以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作为收入应否确认的判断标准。可以看
出,在收入确认方面,不论是美国的会计准则还是国际会计准则,都属于原则导
向型的,即仅做出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这就要求企业在运用收入确认准则时充分
发挥专业判断。然而,专业判断的广泛运用却给少数别有用心的企业进行盈余管
理创造了机会。针对一些上市公司经常使用激进的收入确认方法进行数字游戏愈
演愈烈的趋势,AICPA 下属的会计准则执行委员会(ASEC)于1997 年发布了
97-2 号立场声明(SOP97-2) 《软件行业的收入确认》。虽然这是一份行业性质的
会计规范,但SOP97-2 对第五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5)的规定进行全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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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释和拓展,提出了收入确认的四项基本原则 。两年后,SEC 在借鉴了SOP97-2
的基础上,发布了第10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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