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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浇筑工程施工工艺
《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工艺手册电气安装分册》
基础浇筑工程施工工艺
3.1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架空输电线路基础浇筑工程施工。
3.2施工工艺流程
基础浇筑施工工艺流程见图3-1。
图3-1基础浇筑施工工艺流程图
3.3施工准备
3.3.1技术准备
施工前,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详细的现场调查,并在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的基础上组织基础施工图会审。
砂、石、水、水泥的进场复试已完成,混凝土配合比已确
定,并报监理审核完毕。
3.3.2人员准备
主要人员配置见表3-1。
表3-1主要人员配置表序号
作业岗位
序号
作业岗位
备注
1
指挥
高级工
5
混凝土工
初级工
安全员
持证上岗
6
测工
持证上岗
3
质量员
持证上岗
电工
持证上岗
4
混凝土振捣工
中级工
8
钢筋绑扎工
中级工
3.3.3施工机具准备
主要施工机具的配置表见表3-2。
表3-2主要施工机具的配置表序号
数量
备注
1
混凝土搅拌机
台
1
2
发电机
1
3
配电箱
只
1
4
插入式振捣器
2
5
测量工具
套
1
经纬仪或全站仪
6
磅秤
1
7
砂、石推车
辆
10
现场实际发生
8
溜槽
2
现场实际发生
9
试块盒
个
3
10
塌落度筒
11
模板
m2
现场实际发生
12
模板支撑工具
若干
现场实际发生
3.3.4施工现场布置
砂、石料应单独堆放,并铺彩条布;水泥堆放应有支垫,并用塑料布覆盖防雨。生、熟料运输通道应平整,松软通道应铺垫板,按设计图要求对基坑尺寸进行验收。
3.3.5原材料准备
基础材料(砂、石、水泥、地脚螺栓、插入角钢等)的检验应符合GB50204—2002、GB50233—2005及DL/T5168—2002的要求,并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抽样并经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⑴水泥。
1) 水泥的质量、保管及使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75—1999《普通硅酸盐水泥》的规定。
2)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3) 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检,并按复检结果使用。
4) 水泥在使用过程中,必须进行抽样检查。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5) 取样应有代表性,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少于12kg。
6) 水泥保管时,应防止受潮;不同品种、不同等级、不同制造厂、不同批号的水泥应分别堆放,标识清晰;同一标段宜使用同一厂家、同一型号的水泥。
7) 受潮结块的水泥严禁使用。
(2)砂。
1) 基础所用的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JGJ52—1992《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
2) 混凝土用砂应选用中砂,含泥量不大于5%,云母等其他杂质不超过2%,容重大于1400kg/m3,空隙率小于45%。
3) 严禁使用海砂。
4) 每一验收批都应见证取样和送检,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等检验。
⑶石。
1)基础所用的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14685—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和JGJ53—1992《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
2) 混凝土用石含泥量小于1.5%;泥块含量小于0.7%;针片状颗粒含量小于25%;容重大于1500kg/m3。
3) 对每一验收批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含量检验。
4)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15份(大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15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5) 石子试验以600t为一批。
(4冰。
1) 宜使用可饮用的水或清洁的河溪水、池塘水。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可只进行外观检查,不做化验。
2) 水中不得含有油脂,使用河水时,其上游应无有害化合物流入,对水质有怀疑时,应进行化验。
(5)外加剂。
1) 混凝土有特殊要求(如防冻、早强等)时,需按规定进行外加剂的复试试验,并在具备相应资质的试验室重新进行配合比试验。
2) 混凝土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GB8076—1997《混凝土外加剂》、GB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
术规范》及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6)地脚螺栓和插入角钢。
1) 地脚螺栓。螺栓加工强度采用依据为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螺杆螺纹公差采用GB/T799,螺母螺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