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版.pdf
河南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2025年版
(征求意见稿)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
使用说明
一、《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
本》(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
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
标文件》(2007年版)及《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办法》
(豫建行规〔2023〕3号)编制。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施工招标并在河南省内电子招
投标交易平台开展电子交易活动的项目。
二、《施工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
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
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
格中用“/”标示;以“□”标示的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三、招标人按照《施工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
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发布
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注明发布的所有媒介名
称。
四、《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以空格
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招标人应根据国
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五、《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
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
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河南省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
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
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或者以附件方式在“评标办法”中集中列示投标
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否决投标的全部条款。
六、《施工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条款中的填空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
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七、《施工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是示范性内容,但是,
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外,招标人应根据本行业标准施工招
标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招标项目
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但必须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
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
八、《施工招标文件》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设计人)
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
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
九、《施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是示范性内容,招
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
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
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
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
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
“或相当于”字样。
十、《施工招标文件》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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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河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映。
联系邮箱:hnsfjszs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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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