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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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实现仓库、罐区安全稳定,保证经营销售工作运转正常,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1)安全员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组织整改。
(2)班组长巡回检查仓库、罐区各要害部位,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3、管理要求
(1)仓库、罐区所有设施必须配置接静电装置,且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安全员、班组长等人定期检查。
(2)罐区油罐罐口盖必须用绝缘物品制作。罐区按照规范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做到“三定”(定位置、定数量、定责任人)。
(3)仓库、油罐区严禁烟火,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4)如在储油罐区及附近用电、用火或机械作业时,必须办理相应手续,在得到批准后,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并在现场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灭火车、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5)罐区内不得堆放易燃杂物。
(6)罐区必须上锁,并由专人保管钥匙。
(7)接卸油品时必须按“装卸油管理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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