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GF 206.3-2008 快热式电热水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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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CCGF 206.3—2008
快热式电热水器
2008-7-22 发布 2008-10-1 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CCGF 206.3—2008
快热式电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国家及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快热式电热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其他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及针对特殊情况的监督抽查可参考本规范执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家用
和类似用途快热式电热水器产品。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
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及异议处理复检。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三级分类
分类代码 2 206 206.3
分类名称 日用消费品 家用电器 快热式电热水器
2.2 产品种类
快热式热水器产品有以下多种产品类型:
—封闭式热水器;
—敞开式热水器;
—裸露元件式热水器;
3 企业规模划分
根据快热式电热水器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快热式电热水器类产品年销售额为
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见下表:
企业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销售额(万元) ≥5000 ≥1000且<5000 <1000
4 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明日期
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470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快热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
国家质检总局第 13 号令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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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F 206.3—2008
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5 抽样
5.1 抽样型号或规格
每家企业仅抽取一种规格型号的产品。在产品规格型号的选取上,每次尽可能抽查电气结构相
同或相近的产品。
5.2 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在企业的成品库内、生产线末端或市场随机抽取经企业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近期
生产的产品。
在企业成品库内抽样时,同一批次产品库存基数应不少于 50 台,当库存基数少于 50 台或无库
存时,应在企业生产线末端上进行抽样。在市场上抽样时,抽样基数应不少于抽取样品量,抽取样
品量要求与企业成品库抽样时相同。
共随机抽取同一种规格型号 4 台产品。在抽检的样品中,2 台作为检验样品,2 台作为备用样品,
备用样品保存在承检单位。
5.3 样品处置
应当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签封。如样品标签上标明特殊储存或搬运要求,样品应按要求
进行处置。
5.4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
生产的快热式电热水器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上一年度没有生产抽查产品,那么以本年度已
实际生产的抽查产品销售额来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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