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RC08-2018 温室气体审定和核查机构认可规则.pdf
CNAS-RC08
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认可规则
RulesfortheAccreditationofGHGValidationand
VerificationBodie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18年7月1日发布2018年7月1日实施
CNAS-RC08:2018第1页共26页
目次
前言2
1范围3
2规范性引用文件3
3术语和定义3
4总则6
5通用规则6
5.1认可评审方案6
5.2认可评审的方式——文件评审7
5.3认可评审的方式——现场评审7
5.4不符合项的解决10
m
5.5观察项11
5.6认可决定11
o
5.7审定/核查机构的认可范围11
c
5.8认可证书、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12
6初次认可13
.
6.1初次认可申请13
w
6.2初始评审方案15
6.3初始评审的程序要求15
x
7监督活动16
f
7.1总则16
7.2监督评审的类型和频次16
z
7.3监督评审的程序要求17
b
7.4认可后的信息通报17
8再认可18
.
8.1再认可申请18
w
8.2再认可评审方案18
8.3再认可评审的程序要求19
w
9扩大认可范围评审及增加关键场所19
w
10暂停、撤销或缩小认可19
10.1暂停认可19
10.2撤销认可和缩小认可20
10.3其他21
附录A(规范性附录)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认可范围分类22
2018年7月1日发布2018年7月1日实施
CNAS-RC08:2018第2页共26页
前言
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
本文件为CNAS对温室气体(GHG)审定/核查机构进行认可的基本规则,与其
他必要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共同形成CNAS对温室气体审定/核查机构认可的要求。
本文件中,用术语“应”表示相应条款是强制性的。
本文件2018年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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