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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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为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章程,现决定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工作事项公
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
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简历筛选、笔试、单独面试、
集体面试、双向选择、体检、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中心依章程实行招聘工作信息披露制度,一旦报名应
聘,代表应聘者同意中心在招聘过程公布应聘者年龄、性别、
籍贯、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工作经历、证书特长、各环节
得分等必要信息。不公布应聘者姓名及曾就业单位具体名
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详见职位表)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相应岗位
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
作能力;
4、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岗位招聘
条件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应
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及招聘录用流程
(一)报名及简历筛选
应聘人员自行将简历、《佛山市顺德区研究生教育发展
中心应聘表》(详见附件2)于2018年04月15日之前发送
到指定电子邮箱yjsjyfzzx@。由中心进行初
步审核和择优筛选,根据职位1:8的比例确定为参加笔试面
试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达不到1:8的比例时,所有合
格的应聘者均确定为参加笔试面试人员。人员名单在佛山市
顺德区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公
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
(二)资格复审
笔试、面试对象须携带应聘表、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
职称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
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者简历信息有造假的,不得参加笔试面
试,可在该职位按简历审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通过资
格复审的应聘者,上交以上资料复印件,领取笔试、面试通
知书。
(三)笔试
笔试由中心委托专人命题,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按要求
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相关专业知识,考察
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
位。
(四)面试
面试分为个人标准化面试及无领导小组面试。两种面试
各占5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应聘者总成绩=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
数点后2位。
(五)双向选择和体检
由中心主任按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同
一职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名次)与应聘者商谈,经双向选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
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在佛山市顺德区研究生教育发展
中心网站予以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录用人
员,体检不合格依总成绩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六)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
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
月试用期,3年后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
四、待遇
招聘岗位均为聘用制人员,工资根据理事会通过后的
《佛山市顺德区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人事制度》执行,平均
年薪参照区属一类事业单位标准,根据岗位实行差异化分
配。总年薪预留30%作为绩效工资,试用期工资按月薪的80%
计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0757
附件:1.岗位招聘条件要求
2.佛山市顺德区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应聘表
佛山市顺德区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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