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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822-2017 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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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822-2017 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Waterquality—Determinationofaniline compounds–Gas chromatographymassspectrometry (发布稿) 2017-03-30发布 2017-05-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 目 次 前 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方法原理1 4 试剂和材料1 5 仪器和设备3 6 样品3 7 分析步骤4 8 结果计算6 9 结果表示8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8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8 12 废物处理9 附录A (规范性附录)目标化合物的定量离子、辅助离子、方法的检出限和测定下限10 附录B (资料性附录)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11 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 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中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19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气 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验证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上海市嘉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 年3 月30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7 年5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i 水质 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警告:二氯甲烷、苯胺类化合物混合液等试剂和溶液均为挥发或半挥发有毒物,其溶液 配制应在通风柜中进行,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吸入或接触皮肤和衣物。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中 19种苯胺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海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 19种苯胺类化合物包括苯胺、2-氯苯胺、3-氯苯胺、4-氯苯胺、4-溴苯胺、2-硝基苯胺、 2,4,6-三氯苯胺、3,4-二氯苯胺、3-硝基苯胺、2,4,5-三氯苯胺、4-氯-2-硝基苯胺、4- 硝基苯胺、2-氯-4-硝基苯胺、2,6-二氯-4-硝基苯胺、2-溴-6-氯-4-硝基苯胺、2-氯-4,6-二 硝基苯胺、2,6-二溴-4-硝基苯胺、2,4-二硝基苯胺、2-溴-4,6-二硝基苯胺。经验证后, 其它苯胺类化合物也可用本方法。 当取样量为10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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