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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政策干预结果研究
目录
T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系统政策干预结果研究 1
1.1调整个人筹资费率的仿真实验 1
1.2调整政府人均筹资标准费率的仿真实验 3
1.3调整政府报销比的仿真实验 5
1.4混合策略的仿真实验 7
1.4.1政府报销比设定为42.5%,调整个人筹资费率和政府人均筹资标准费率 7
1.4.2政府报销比设定为45%,调整个人筹资费率和政府人均筹资标准费率 8
1.4.3政府报销比设定为55%,调整个人筹资费率和政府人均筹资标准费率 8
1.4.4政府报销比设定为65%,调整个人筹资费率和政府人均筹资标准费率 9
1.4.5政府报销比设定为75%,调整个人筹资费率和政府人均筹资标准费率 10
1.4.6逐步提高政府报销比至75%,调整个人筹资费率和政府人均筹资标准费率 10
从系统动力学仿真模拟预测结果可以发现,天津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将在2041年出现赤字。为了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行,现行的城乡居民医保运营模式须做出改变。本研究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支出和累计结余为结果指标,通过改变个人筹资费率、政府人均筹资标准费率以及政府报销比等参数对其进行模拟干预得出结论,为优化政策提供依据。
1.1调整个人筹资费率的仿真实验
本节研究的是如何通过调整个人筹资费率来进行政策干预实现基金的可持续运行。本文以0.01%为增长幅度,从0.43%开始逐一进行模拟实验。经过多次实验,发现当个人筹资费率增长到0.68%时,预测期内的基金累计结余能为正值,
见图7-1。
图7-1个人筹资费率为0.68%的基金收入、支出及累计结余趋势(单位:万元)
从图7-1可以发现,2018-2050年天津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均为正
值,在2040年达到最大值,2040年之后基金支出超过基金收入。具体数值见表7-1。
表7-1个人筹资费率为0.68%的基金累计结余预测(单位:亿元)
年份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2024
基金累计结余
79.75
101.60
124.22
141.67
171.89
196.84
222.44
年份
2025
2026
2027
2028
2029
2030
2031
基金累计结余
248.61
275.25
302.23
329.40
356.59
383.60
410.18
年份
2032
2033
2034
2035
2036
2037
2038
基金累计结余
436.05
460.91
484.37
506.02
525.37
541.89
554.94
续表7-1
年份
2039
2040
2041
2042
2043
2044
2045
基金累计结余
563.82
561.73
565.77
556.93
540.05
513.86
476.92
年份
2046
2047
2048
2049
2050
基金累计结余
421.62
364.14
284.47
186.36
61.31
从表7-1可以看出,2018-2050年天津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均为正值,在2040年达到最大值561.73亿元,之后逐渐下降,在2050年基金累计结余为61.31亿元。
根据“江苏省新常态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与筹资水平适应性研究”课题组的分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以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居民费率设定为3.9%-6.3%较为合理。基于上述研究结果及天津市个人筹资费率现状,将2018年及以后的个人筹资费率设定为3.9%后,再次进行仿真实验,观察2018-2050年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个人筹资费率为3.9%的基金收入、基金支出及累计结余趋势见图7-2。
Time(Year)
图7-2个人筹资费率为3.9%的基金收入、支出及累计结余趋势(单位:万元)
从图7-2可以看出,在2018-2050年内,天津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入和基
金支出均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基金累计结余均为正值。与原政策环境的预测值相比,基金累计结余明显得到了改善,说明在预测期内提高个人筹资费率到3.9%是有效的,可以改善基金的可持续运行情况。但根据医疗保险基金应符合“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当提高个人筹资费率到3.9%时,天津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在预测期内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既不符合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既定目标,也可能会加重居民筹资负担,因此将个人筹资费率设定为3.9%不符合本文研究目标。
经过以上的仿真实验,可以发现:在仅调整个人筹资费率的情况下,个人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