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JYP043熊胆明目(优品牌抑菌护理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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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优品 实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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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胆明目(优品牌抑菌护理液)
2018-11-15 发布 2018-11-15 实施
江 西 优 品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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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 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要求 1
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2
5 试验方法 3
6 检验规则 3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4
附录A (规范性附录)金银花等中药材提取液的生产工艺及质量要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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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江西优品实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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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胆明目(优品牌抑菌护理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熊胆明目(优品牌抑菌护理液)的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金银花、熊胆、决明子、珍珠粉中药材为原料,加入透明质酸纳、珍珠水解液、冰
片、醋酸氯已定与纯化水,经溶解、配制、罐装、包装制成的熊胆明目(优品牌抑菌护理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5979-2002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QB/T 4576-2013 透明质酸纳
YB外用液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一、二部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监督发(2009)53号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监督发(2005)426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3 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金银花、熊胆、决明子、珍珠粉、冰片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的要求,金银花等中药材提取液及生产工艺的质
量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
3.1.2 珍珠水解液、醋酸氯已定、纯化水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的要求。
3.1.3 透明质酸纳
应符合QB/T 4576-2013的要求
3.2 感官指标
透明液体,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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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理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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