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交换用维吾尔文、维哈柯文、柯尔克孜文编码字符集、基本集与扩展集地方标准(DB65∕2190-2005).pdf
ICS35.040
L71
备案号:
信息交换用
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
编码字符集、基本集与扩展集
BasicandExtendset
(ISO/IEC10646-1:2000)
2005-04-01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作为GB/T2311体系的字符编码标准,规定了信息交换用的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
的基本图形字符及其二进制编码的16进制表示。
本标准规定了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以下简称“维、哈、柯文”)信息交换用的字符
本标准适用于维、哈、柯文图形字符信息的表示、传输、交换、处理、存储、输入和输出。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是标准的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化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新疆大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吾守尔·斯拉木、阿扎提江·皮尔多斯、艾尔肯·伊米尔、瓦依提·阿不力
孜、马克来克·玉买尔拜、依米提·艾则孜。
1
引言
柯尔克孜文常用的字符形式。但由于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的名义形式和其变体显现形式与
阿拉伯文不完全对应或不完全相同,在使用上容易造成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字符集编码及
定位的混乱,为确定和规范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字符集的名义形式及其变体显现形式在
ISO/IEC10646-1:2000/Unicode4中的准确位置与编码,特制定本标准。
Ⅱ
信息交换用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
编码字符集、基本集与扩展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以下简称维、哈、柯文)信息交换用的字符集、
本标准适用于维、哈、柯文图形字符信息的表示、传输、交换、处理、存储、输入和输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本标准。
ISO/IEC10646—1:2000
两字节编码的国际标准(简称为UCS-4)
Unicode4.0两字节编码的国际标准(简称为Unicode4.0)
3原则
码标准等同。
用、维哈文共用、哈柯文共用的名义字符及显现字符和维、哈、柯文专用字符在该标准中的准确位置,
对该标准中尚没有对应字符的维、哈、柯文专用字符,本标准则根据该标准的编码规则,提出了代码表
示及处理方式。
4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4.1字汇repertoire
用编码字符集表示的一个指定的字符集合。
4.2字符Character
供组织、控制或表示数据用的元素集合中的一个元素。
4.3编码字符CodedCharacter
字符及其编码表示。
4.4编码字符集CodedCharacterSet
一组无歧义的规则,用于建立一个字符集和该字符集的字符及其编码表示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
4.5代码表CodeTable
一组代码的集合,用于表示一个字符集中字符与其代码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
5字汇
3.1/4中的编码及其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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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本标准给出了维、哈、柯文共用的31个名义字符形式、126个变体形式的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