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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物品、药品管理制度--第1页
抢救物品、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房的药品,根据需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
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作自用。
2、根据药品种类和性质,分别放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
药品应指定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
3、每日查对药品数量一次,随时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
如发生沉淀、变质、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
者不得使用。
4、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并保持一
定基数,药品进行编号排列、定位存放。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
5、抢救物品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每班
认真交接并签名。
6、护士必须了解抢救物品的性能几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
程,用后须经清洁处理,消毒后归还原处。
7、本制度自2021年xx月x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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