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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方案.docx

发布:2025-03-23约4.38千字共1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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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高危孕产妇是指妊娠期有个人或社会不良因素及有某种并发症或合并症等,可能危害孕妇、胎儿及新生儿或者导致难产。识别和管理高危孕产妇对于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至关重要。本方案旨在规范高危孕产妇的保健管理流程,提高保健服务质量,保障母婴安全。

二、高危孕产妇的定义及范围

(一)定义

1.妊娠期有个人或社会不良因素及有某种并发症或合并症等,可能危害孕妇、胎儿及新生儿或者导致难产。

2.具有以下任何一项高危因素的孕妇,列为高危孕妇:

-年龄<18岁或>35岁。

-有异常孕产史者,如自然流产、异位妊娠、早产、死产、死胎、难产(包括剖宫产史)、新生儿死亡、新生儿溶血病等。

-孕期出血,如前置胎盘、胎盘早剥。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如心脏病、糖尿病、肝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血液病(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妊娠合并外科疾病,如急性阑尾炎、胆囊炎、胆石症、胰腺炎等。

-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如淋病、梅毒、艾滋病等。

-胎位异常。

-多胎妊娠。

-羊水过多或过少。

-胎儿生长受限。

-过期妊娠。

-母儿血型不合。

-骨盆狭窄或畸形。

-软产道异常。

-妊娠期接触有害物质,如放射线、化学物质等。

-精神及心理障碍。

(二)范围

涵盖辖区内所有怀孕妇女,无论其户籍所在地及孕周情况。

三、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的目标

1.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将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一定目标范围内。

2.降低围产儿死亡率,提高围产儿出生质量。

3.提高高危孕产妇系统管理率,确保高危孕产妇得到及时、规范的保健服务。

四、组织管理

(一)成立高危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

由卫生健康部门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负责人、妇幼保健机构相关人员等。负责统筹协调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规划、政策和措施,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各级医疗机构职责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负责辖区内孕妇的早孕建册和初筛工作,对发现的高危孕妇进行登记,并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

-协助上级医疗机构做好高危孕产妇的随访和管理工作,督促高危孕产妇按时接受检查和治疗。

2.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负责高危孕产妇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制定个性化的保健方案。

-承担高危孕产妇的急救工作,确保急救通道畅通,人员、设备、药品等准备到位。

-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对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和管理能力。

(三)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1.负责制定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辖区内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的质量控制和考核评估。

2.负责高危孕产妇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建立高危孕产妇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

3.开展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相关的培训和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孕产妇及其家属的自我保健意识。

五、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评估

(一)筛查流程

1.早孕建册时,对孕妇进行详细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等,筛查出高危因素。

2.在每次产前检查时,对孕妇进行动态评估,及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

(二)评估方法

1.采用高危评分法对筛查出的高危因素进行量化评估,根据评分结果确定高危等级。

2.对于复杂高危孕产妇,组织多学科专家进行会诊,制定综合管理方案。

(三)分级管理

1.轻度高危:评分10-15分。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定期随访,督促孕妇按时接受产前检查,并将随访情况及时反馈给上级医疗机构。

2.中度高危:评分16-20分。由县级医疗机构负责管理,制定个性化的保健方案,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指导孕妇合理营养和休息,必要时住院治疗。

3.重度高危:评分>20分。由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负责管理,成立专门的治疗小组,实行专案管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确保母婴安全。

六、高危孕产妇的保健服务

(一)孕期保健

1.定期产前检查

-轻度高危孕妇每2周检查1次。

-中度高危孕妇每周检查1次。

-重度高危孕妇根据病情随时检查,必要时住院观察或治疗。

2.孕期营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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