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规划师税收基础知识.ppt
第五章税收根底;第一单元税收根本概念;二、税收制度构成要素;三、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划分;第二单元税种介绍;一、所得税类;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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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
;1、即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就是个人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
2、凡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且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就是个人所得税的非居民纳税人。
其中,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在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中,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365日,临时离境〔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屡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由于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所承担的纳税义务不同,所以,对不同的纳税人来讲,判定其是否有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得,对其所承担的纳税义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谓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是指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是指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但对纳税人的以下所得无论其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由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二、征税范围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三、计税依据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五〕财产转让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捐赠;〔八〕;〔九〕;四、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
;(三)稿酬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五、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规定
;〔一〕个人所得税的减税规定
;〔二〕个人所得税的免税规定
;;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二〕;〔三〕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1〕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局部,加征5成,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纳税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1-20%)×20%+[纳税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1-20%)-20000]×20%×50%
2〕超过50000元的局部,加征10成,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纳税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120%)×20%×(50000-20000)×20%×50%+[纳税人每次劳务报酬收入×(1-20%)-50000]×20%×100%;〔四〕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六〕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八〕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当前的热点:;企业所得;二、流转税类;三、资源财产类;四、目的、行为税;五、进出口关税;;;;退休养老方案;;资料:;1、假设马先生与X公司并没有约定效劳的期间,也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只是偶尔为X公司处理一下账务,那么按照现行税法规定,2006年8月份马先生工资类收入需要缴纳的所得税为〔〕。;;3、假设马先生与X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合同约定马先生于每月28日为X公司进行账务处理,报酬为每月2,200元。那么马先生2006年8月份取得的工薪类收入为〔〕。;4、接45题,马先生2006年8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5、接46题,马先生2006年8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7、杭州市市民王先生和杜先生换房,王先生家的住房计价65万,杜先生家的住房计价100万,如果契税税率为3%,那么契税缴纳情况应为()。;〔A〕1.2% 〔B〕12%
〔C〕6%〔D〕4%;9、按照最新规定,从2006年6月1日起,对个人购置住房缺乏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应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A〕〔每次收入额-800〕×20%×〔1-30%〕
〔B〕每次收入额×〔1-20%〕×20%
〔C〕〔每次收入额-8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