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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南通市通州区价格认证中心预算公开情况.PDF

发布:2017-04-29约1.96万字共20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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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南通市通州区价格认证中心 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区价格认证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纪委、国家发展 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 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中纪发〔2010〕35 号),负责全区纪 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包括房地产、金银珠 宝、文物、艺术品、家具、电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有价 证券等;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涉案价格鉴 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全区司法、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 构涉案财产价格认定工作;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江苏省价格??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 010]770 号),负责全区税务机关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 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发改委《价格认定规定》(发改价格〔2015〕 2251 号),负责全区国家机关提出的各类价格认定工作;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 格管理条例》、《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全区 价格争议行政调解工作; 1 6.承担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2017 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 年,通州区价格认证中心在区发改委的领导下,将以 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 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和省、市价格认定 工作会议精神,以法治的思维突出价格认定公共行政职能的工 作导向,坚持依法认定,规范行为,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全 力推进价格认定机构转型和职能转变,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 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一)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主管部门经济社会新常态下 工作指导意见和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敢于担当,乐于 奉献,认真完成涉案、涉纪、涉税价格认定工作。 (二)服务政府、服务系统,认真开展价格认定工作 今年重点做好政府资产处置、不动产清理等重大事务涉及 的价格认定工作,为政府推进各项改革决策提供价格依据。服 务区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单位和部门开展公有房产租金 价格认定,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服务司法机关,认真做好涉案财产价格认定工作 依法、高效、科学开展刑事、行政执法案件价格认定,重 点做好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涉案电动车、手机、电脑、金银 首饰、玉器钻石等财物价格认定及打砸案件损失认定,为司法 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及时、深入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 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及市场经济秩序作出努力。 (四)注重工作质量,扎实推进涉税价格认定工作 结合通州实际,扎实做好涉税价格认定,继续为规范财税 价格秩序保驾护航,保持与财政、地税等相关部门紧密对接, 进一步深化房地产领域计税价格认定,完善存量房计税价格与 2 市场价格联动机制,完善计税价格争议调处机制,把维护国家 税权与保障纳税人合法利益做到有机融合,服务地方财税增 长,规范财税价格秩序。 (五)立足机构转型新目标,在规范巩固创新中提档升级 一是充分认识价格认定工作的公共行政性质,准确把握价 格认定工作的职能定位,立足“实现公共目标,维护公共利益, 提供公共服务”的工作行政定位,强化涉案、涉纪、涉税、政 府大局工作中涉及的价格认定为主要工作重心定位,根据国家 统一部署,全面彻底退出法院民事经济案件价格鉴证、车损评 估、商品房成本认证等社会中介业务。 二是认真学习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全省价格认定机构统一 更名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主动向委主要领导汇报工作, 让上级领导了解、理解、支持、关心价格认定工作。跟区编办 及区财政局预算科、国库科就有关收费、经费、职能调整进行 了有效沟通,切实推进价格认定机构建设,努力实现机构更名 及经费全额拨款保障。 三是明确岗位职责,努力实现中心财务管理规范化运作。 四是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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