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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维修公司领导管理细则
一、总则
1.为了加强电器维修公司领导团队的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电器维修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等。
二、领导职责
1.总经理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
(2)组织召开公司重要会议,研究解决公司运营中的重大问题;
(3)负责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4)代表公司对外处理重要事务,维护公司形象。
2.副总经理职责
(1)协助总经理开展各项工作,分管公司某一领域或部门;
(2)负责制定分管领域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4)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3.部门经理职责
(1)主持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部门员工的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
(3)协调部门内部及与其他部门的关系,提高工作效率;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素质要求
1.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业务素质:具备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3.管理素质: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完成工作任务;
4.创新素质:敢于创新,勇于实践,为公司发展提供新思路、新方法。
四、领导行为规范
1.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树立良好形象;
2.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听取员工意见,提高决策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纪律;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处理公司事务;
5.关心员工成长,为员工提供发展平台。
五、考核与奖惩
1.公司对领导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晋升、降职的依据;
2.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领导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失职的领导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降职、撤职等处理。
六、附则
1.本细则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制定,修改时亦同;
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3.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