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承包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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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承包合同
山西省电力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
五期技改工程(1×200MW)
烟气脱硫合同
甲方:太原第二热电厂扩建处
一、合同范围
1.1合同范围:本合同为“山西省电力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五期技改工程(1×200MW)
”从烟气系统原烟气接入口(引风机出口)至吸收塔净烟气的接出口至烟囱(含进出口和旁路挡板门、非金属膨胀节)的全套脱硫装置及配套设备的总包合同,内容包括该工程的设计、设备的供给、安装、调试、技术资料以及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工程文件等。
1.2乙方应提供崭新的设备、技术服务和所需的其它事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
乙方没有提供或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所必须的某项指标,乙方应免费采取挽救措施,直到达到指标为止。
1.3对甲方需要而《技术协议》又没有提出的技术要求,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向乙
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有责任以合理的供货期以及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供货,并经甲方确认后投入使用。
1.4供货清单详见《技术协议》。
二、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780.00万元(大写为:柒佰捌拾万元整),该总价包括“山西
省电力公司太原第二热电厂五期技改工程(1×200MW)”的设计费、设备费、随机备品备件费、包装费、运杂费、脱硫的安装费(含连接部位的安装)、调试费、技术资料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各种保险费、税金(含增值税和其他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交货
本工程交付使用时间为合同签定后180天。具体工程进度和交货时间按《技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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