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CCAATB 0014—2021 中国民用机场航站楼自动体外除颤器设置管理规范.pdf
ICS03.220.50
CCSC77
T/CCAATB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团体标准
T/CCAATB0014—2021
中国民用机场航站楼自动体外除颤器设置
管理规范
Codefortheconstructionandqualityacceptanceofcivilairportautomatedpeople
mover
2021-09-23发布2021-09-23实施
中国民用机场协会发布
T/CCAATB0014—2021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设置原则1
5设置要求2
6标志要求2
7设备要求3
8管理维护3
9教育培训4
附录A(资料性附录)AED标识主体图文样式6
附录B(资料性附录)AED设备日常管护巡检表7
I
T/CCAATB0014—2021
引 言
民航强国建设战略实施以来,我国机场建设发展进入高速通道,为彰显民航“生命至上”的服务管
理理念,落实“四型机场”建设等管理要求,体现民航在公共健康领域的标杆作用,需要相应的管理规
范进行指导。近年来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的配置引起了政府部门和全社会的关注,国家层面《健康
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明确指出“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标准,在学校、机关、企
事业单位和机场、车站、港口客运站、大型商场、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配备急救药品、器材和设施,
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一些省市制定、发布了相应的AED配置、使用管理办法,在民法典等法
律文件中对于“现场紧急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法律责任”予以明确和规范。
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
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在此背景下,中国民用机场协会批准了医疗救护专委会编制《中国民用机场航
站楼自动体外除颤器设置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的立项申请。该团标的研发通过对机场航站楼AED配置和
管理进行规范从而推动民用机场公共健康领域的理念和举措的进一步提升。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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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机场航站楼自动体外除颤器设置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民用机场(以下简称机场)航站楼设置自动体外除颤器的基本原则,设置要求、
标志标识及管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民用机场航站楼内区域自动体外除颤器配备、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