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0054-2006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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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010
F 01 巧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 20054-2006
金属 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
Theminimumallowablevaluesofenergyefficiencyandenergy
efficiencygradesformetal-halidelamps
2006-01-09发布 2006-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中 国 国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GB 2005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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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第4.3条是强制性的,其余条款是推荐性的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制定。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理用电分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电光源研究所、南京华东电子集团公司、国家电光源质量
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新加坡源光亚明
控股公司、南京三乐照明有限公司、佑昌照明集团杭州时代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海红、屈素辉、道德宁、赵跃进、李爱仙、华树明、刘虹、黄佩、沈季平、薛源、
蔡建龙 、刘伟 。
GB 20054- 2006
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
及能效等级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卤化物灯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功率为175W-vl500W透明玻壳的杭钠系列单端金属卤化物灯(以下简称金属卤
化物灯)。符合本标准的金属卤化物灯,当采用符合QB/T2511的镇流器时,在额定电压的92%-
106%范围内可以正常启动和燃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661 单端金属卤化物灯(175W^-1500W杭钠系列)
QB/T2515 金属卤化物灯光电性能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1866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金属卤化物灯初始光效 theinitialluminousefficacyformetal-halidelamps
评定金属卤化物灯能效水平的参数,该参数是金属卤化物灯初始光通量与实测功率的比值,单位为
流明每瓦(lm/W)o
3.2
金属卤化物灯能效限定值 theminimium allowablevaulesofenergyefficiencyformetal-
halidelamps
允许金属卤化物灯的最低初始光效值,单位为流明每瓦((lm/W),
3.3
金属卤化物灯节能评价值 theevaluatingvaluesofenergyconservationfor.metal-halidelamps
评定金属卤化物灯节能水平的最低初始光效值,单位为流明每瓦O(M/W).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本标准所适用的金属卤化物灯,其性能应符合GB18661的要求。
4.2 能效等级及光通维持率
4.2.1 能效等级
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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