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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159-2012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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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1. 140. 10 A 14 百目 中华人民共和 国 国彖标准 GB/T 16159—2012 代替 GB/T 16159— 1996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Basic rules of the Chinese phonetic alphabet orthography 2012-06-29 发布 2012-10-01 实施 GB/T 1615 —2012 目 次 前言m i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制定原则 1 5 总则 2 6 基本规则3 7 变通规则 11 T GB/T 1615 —2012 ■ i r ■ ■ i 刖 吕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6159— 1996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本标准与GB/T 16159— 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原标准中正词法的具体规定、用法调整为分词连写 、人名地名拼写、大写、缩写、标调、移行、 标点符号使用等7个部分的基本规则 。其中,把原先按词类分节的部分归到分词连写规则之 下,并增加了 “缩写规则”和 “标点符号使用规则”。 —取消原标准中与名词、动词、形容词、代词、数词和量词并列的 “虚词”一节,把虚词词类提升,与 实词词类并列,以贯彻按词类分节的原则。 —修改了原标准中关于非汉语人名、地名的汉语拼音拼写规则。 —参照ISO 7098«中文罗马字母拼写法》的规定,补充了 “汉字数字用汉语拼音拼写,阿拉伯数字 则仍保留阿拉伯数字写法”的规定。 —增加了在某些场合,专有名词的所有字母可全部大写,也可不标声调的规定。 ——增加了变通规则 ,以照顾某些领域的特殊需要。 本标准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琨、李志江、金惠淑、史定国、王楠、杜翔。 m GB/T 1615 —2012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 《汉语拼音方案》拼写现代汉语的规则。内容包括分词连写规则、人名地名拼写规 则、大写规则、标调规则、移行规则、标点符号使用规则等 。为了适应特殊的需要 ,同时规定了一些变通 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文化教育、编辑出版、中文信息处理及其他方面的汉语拼音拼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834标点符号用法 GB/T 28039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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