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频串联谐振试验装置通用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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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频串联谐振试验装置
通用技术规范
本规范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
序号
名 称
编号
1
变频串联谐振试验装置
变频串联谐振试验装置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使用说明
1. 本采购标准技术规范分为标准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标准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以及本规范使用说明。
2. 采购标准技术规范通用部分原则上不需要设备招标人(项目单位)填写,更不允许随意更改。如对其条款内容确实需要改动,项目单位应填写《项目单位通用部分条款变更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及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经标书审查同意后,对通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通用部分条款变更表》,放入专用部分,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
3. 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分为标准技术参数、项目单位需求部分和投标人响应部分。《标准技术参数表》中“标准参数值”栏是标准化参数,不允许项目单位和投标人改动。项目单位对“标准参数值”栏的差异部分,应填写“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投标人保证值”栏应由投标人认真逐项填写。项目单位需求部分由项目单位填写,包括招标设备的工程概况和招标设备的使用条件。对扩建工程,可以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投标人响应部分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技术参数偏差表”,提供销售业绩、主要部件材料和其他要求提供的资料。
4. 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与招标人要求有差异时,除填写“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5. 有关污秽、温度、海拔等需要修正的情况由项目单位提出并在专用部分的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明确表示。
6.采购标准技术规范的页面、标题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目 录
TOC \o 1-3 \h \z \u 1 总则 1
1.1 一般规定 1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1
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1
1.4 技术资料 1
1.5 标准和规范 1
1.6 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2
2 性能要求 2
3 主要技术参数 2
4 外观和结构要求 2
5 验收及技术培训 3
6 技术服务 3
附录A 供货业绩 4
附录B 仪器配置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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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1.2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人提供的变频串联谐实验装置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1.1.3 本招标文件采购标准规范提出了对变频串联谐实验装置技术上的规范和说明。
1.1.4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采购标准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采购标准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1.1.6 本采购标准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采购标准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7 本采购标准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8 本招标文件采购标准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采购标准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 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应按以下内容和顺序提供详实投标资料。如果以下资质不满足要求、投标资料不详实、严重漏项将导致废标:
(1)投标人应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出具ISO 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体系的证书。
(2)按附录A提供业绩资料。
(3)填写采购标准规范专用部分中的技术参数响应表。
(4)填写采购标准规范专用部分中的技术差异表。
(5)投标人应提供生产计划进度表。
(6)投标人应提供同种产品的月生产能力。
(7)按附录B填写仪器配置表。
(8)电力工业电气设备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三年以内型式试验或委托试验报告有效复印件
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1.3.1 本采购标准规范仅适用于技术专用部分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变频串联谐实验装置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供货和服务等技术要求。
1.3.2 交货时间如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将延误交货的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向买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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