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270-2009高强度结构用调质钢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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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270—2009
代替 GB/T 16270— 1996
高强度结构用调质钢板
High strength structural steel plates in the quenched and tempered condition
2009-06-25 发布 2010-04-01 实施
发布
GB/T 1627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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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参 EN1OO25-6:2OO4(E) 《热轧结构钢 第6部分:高屈服强度结构用调质扁平钢交货技
术条件》和ISO 4950. 3—2003 《高屈服强度扁平钢 第3部分:调质钢》 ,并根据国内钢铁企业的生产技
术,对GB/T 16270— 1996«高强度结构钢热处理和控轧钢板、钢带》修订而成。
本标准代替GB/T 16270— 1996 《高强度结构钢热处理和控轧钢板、钢带》。
本标准与GB/T 16270— 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改为 《高强度结构用调质钢板》;
——适用厚度范围从100 rrnn扩大到150 mm,删除了钢带;
——删除了 Q420,增加了 Q800.Q890和Q960三个钢级及其相应技术指标规定;
——增加了质量等级C(除钢级Q460外)、F,调整了各牌号的成分和性能规定;
——取消了弯曲性能的规定;
——增加了 CEV的要求,并补充了 CET作为供需双方协商的条款;
——删除了正火,正火+回火,控轧等交货状态。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湘儒、周申裕、王晓虎、温德智、周鉴。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6270— 1996O
T
GB/T 16270—2009
高强度结构用调质钢板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强度结构用调质钢板的牌号、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厚度不大于150 mm,以调质(淬火加回火)状态交货的高强度结构用钢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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