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大小门岛港区E作业区场地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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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大小门岛港区E作业区场地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温州市大小门岛港区E作业区场地工程位于小门岛西侧外垟青咀头,是温州市大小门岛港区E作业区(小门岛北作业区)的一部分,为大小门岛临港产业基地起步区提供用地服务的工程性项目。工程区位于洞头县城区327°方向,直距约20公里,行政隶属洞头县大门镇管辖。工程区近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1°2′21″,北纬27°59′28″。
为科学客观地评价建设过程中和开采期间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按照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的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环保角度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为此,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杭州环保研究院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项目建设单位于2011年1月17日至2011年1月30日和2011年2月24日至2011年3月9日在小门村公告栏、大门镇政府公告栏对本项目进行了环评公告和公示。现环评报告书编制完毕,拟报送环保部门审批,简本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温州市大小门岛港区E作业区场地工程项目
2、建设单位:温州港城发展有限公司
3、地理位置:小门岛西侧的外垟青咀头。
4、项目概要:本项目用地面积59345m2。开采区东西最大长度约370m,南北最大宽度约290m,开采标高自+46.36m至+10m,开采高度36.36m。项目不涉及填海工程。设计露天开采境界内可采资源储量为57.63万m3(130.12万吨),计划开采规模为40万m3/a(9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为1.5年。
5、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038万元。
二、相关规划符合性及主要保护目标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石料矿的开采,开采的矿山石料主要用于围海填涂,主体工程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大块石采用机械破碎、不采用二次浅孔爆破的方法。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未列入产业目录中的淘汰类和限制类产业,故总的来说,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导向及产业政策。
矿产资源规划符合性
根据《洞头县矿产资源规划》(2001~2015),本项目所在地未列入规划分区。根据该规划,区内重点工程和临时性建筑工程需要在规划开采区之外开采的,必须在专门指定的区域进行控制性开采。
本项目是温州市大小门岛港区E作业区(小门岛北作业区)的一部分,为大小门岛临港产业基地起步区提供用地服务的工程性项目,项目所开采石料均用作建筑填料和围海石料。同时,本项目建设已通过浙江省温州市国土资源厅《关于温州市大小门岛港区E作业区场地工程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温土资预[2010]034号、《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议纪要》[2010]38号等文件,原则上符合《洞头县矿产资源规划》的要求。
生态环境功能符合性
根据《浙江省洞头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本项目所在区域属“小门岛石化产业基地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Ⅴ2-4 0322 C01)”,为重点准入区。
主要生态环境功能为土壤侵蚀敏感,工业发展。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空气达到二类标准,近岸海域水质达到功能要求;到2010年,点源COD排放量控制在400吨。到2020年,点源COD排放量控制在380吨。
建设开发活动环保准入:合理工业布局,降低环境风险。对单位产值能耗低、污染小的高科技行业实行优先政策。主要发展石化产业、船舶工业,区域沿东部岸线,利用良好的水深条件,建设码头和仓储物流区块,结合围涂,自东向西建设石化产业发展区。
本项目为石料矿的开采,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管理,进行规范化开采,开采完毕后进行生态修复,合理利用矿山治理准备金。故本项目符合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主要保护目标:
主要环境保护敏感对象情况
名称 方位 最近距离(米) 基本情况 敏感性描述 小门村
(里垟青自然村) 东 300 约60户,210人 废气、噪声 小门村
(外垟青自然村) 东南 315 约35户,123人 废气、噪声 海域 北、西 紧邻 / 废水 三、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1、水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结果可知:大潮期与小潮期各站pH、DO、COD、Cu、Zn、Pb、Cd、Hg、As、石油类均未超过二类水质标准,超标因子为POP4-P、无机氮,其中无机氮大、小潮期均100%超标,大潮期POP4-P涨潮时超标率为40%,落潮时超标率8%,小潮期POP4-P涨潮时超标率为5%,落潮时超标率35%。
综合分析,本项目附近海水水质一般。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结果可知,矿区附近的现状空气环境质量较好,各指标均达到二类标准,故项目所在地能满足功能区划的要求,同时要求本工程完成后做好采空区及坡面的生态复绿,以减少水土流失及扬尘影响。
3、声环境质量现状
从监测结果可见,本项目矿区区域噪声本底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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