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三元乙丙橡胶制品1800吨、塑料制品1000吨、硅胶制品1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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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年产
年产三元乙丙橡胶制品1800吨、塑料制品1000吨、硅胶制品100吨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江阴市寅睿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5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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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三元乙丙橡胶制品1800吨、塑料制品1000吨、硅胶制品100吨项目
项目代码
2502-320259-89-03-262966
建设单位联系人
金**
联系方式
181******
建设地点
江阴市璜土镇贤庄路7号
地理坐标
(120度0分45.156秒,31度51分24.976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9)、橡胶零件制造(2913)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2橡胶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
建设性质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
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
江阴临港备〔2025〕24号
总投资(万元)
700
环保投资(万元)
50
环保投资占比(%)
0.69
施工工期
2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R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2)
2515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断表
专项评价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污水处理厂,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小于临界量,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河道取水,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海洋工程,无需设置海洋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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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1、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璜土镇用地规划要求。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符性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环评要求。
其他符合性分析
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生态红线
本项目位于江阴市璜土镇贤庄路7号,不在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选址符合《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以及《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中的相关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2023年度江阴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数据可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SO2年均浓度、CO年均浓度、PM2.5年均浓度、PM10年均浓度、NO2年均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O3年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判定为不达标区。该区域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开展限期达标规划,根据《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分析内容,通过采取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工业领域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交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服务业和生活污染防治等措施后,无锡市环境空气质量预计2025年可实现全面达标。根据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印发2023年临港开发区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澄港污防攻坚办〔2023〕3号),全面落实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VOCs治理;着力打好交通运输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
根据地表水监测报告,项目受纳水体西横河断面pH值、COD、氨氮、总磷均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