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购销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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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券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国家 号文批准, 公司发行 亿元企业债券,并由 等金融机构组成的承销团负责承销该企业债券。
本着有利于本期债券发行的目的,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认购甲方承销的该企业债券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购销企业债券名称、期限、利率及金额:
(一)债券名称:20 年 公司企业债券(简称“ 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二)债券代码: 。
(三)债券总额和期限:人民币 亿元, 年期。
(四)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固定利率,票面年利率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五)购销金额:面值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整),按面值付款。
(六)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年 月 日。
上述各债券要素以本期债券发行公告为准。
二、乙方确认:
(一)依据本期债券发行文件的要求,按照主承销商实际配售的债券金额,乙方需将本期债券的购销款,即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整),划至甲方指定账户。
(二)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划款日,即20 年 月 日(含本日)前,以电子联行的方式将本期债券的购销款划至甲方指定的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
账 号:
开户银行:
并在资金用途栏注明“ 债申购资金”。
(三)在划付本期债券认购款后,乙方立即将划款凭证传真至以下地址,以备甲方查收:
收,电话 ,传真号 。
三、甲方收到乙方划付的本期债券认购款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企业债券托管凭证(一级)/(二级)”或按照乙方指定的托管账号和名称通过中央国债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国债登记公司”)债券簿记系统向乙方账户支付债券。
(一)托管账号资料:
1、“企业债券托管凭证(一级)”托管信息资料为:
托管账户名称:
托管账户账号:
2、“企业债券托管凭证(二级)”托管信息资料为:
乙方二级账户名称:
乙方二级账户账号:
二级托管人名称:
二级托管人在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账号:
托管信息资料由乙方提供,由于乙方所提供的托管信息资料有误,导致本期债券托管有误,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
(二)如乙方未在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甲、乙、丙类账户,也未在其他金融机构的债券柜台业务中心系统开立二级账户,可以委托甲方在甲方名下向国债登记公司申请开立丙类账户,开立账户需要提供资料、有关事宜和费用按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执行,如有变动,按新的规则执行。
(三)“企业债券托管凭证(一级)/(二级)”的出具方式为:
1、在两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传真;
2、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以特快专递方式将原件寄出。
3、乙方接受特快专递的地址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四)、国债登记公司债券簿记系统分销方式为:
1、债券过户当日,乙方(一级客户中的甲、乙类客户)可以通过簿记系统查询账户债券余额,并打印债券过户成交书。
2、债券过户当日,乙方(一级客户的丙类客户)或(二级客户)可以通过国债登记公司债券簿记系统或二级托管人债券柜台业务中心系统查询乙方账户的债券余额,并由结算代理人或二级托管人向其提供债券到账通知书。
四、乙方认购的本期债券,由甲方负责按照主承销商及中央国债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办理托管、转托管及本息兑付手续,但甲方不承担债券本息兑付责任以及因发行人原因导致本债券到期未能兑付本息给债券认购人所造成的任何损失。债券上市后的托管与转托管按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乙方如未能按甲方规定的方式、时间将本期债券认购款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乙方除应按每日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罚息外,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及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所造成损失的权利。
六、甲方如未能按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向乙方出具“企业债券托管凭证(一级)/(二级)”或按照乙方指定的托管账号和名称通过国债登记公司债券簿记系统向乙方账户支付债券,除应按每日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罚息外,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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