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396-2024天津小站稻秸秆还田技术.docx
ICS65.020.20CCSB22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1396—2024
天津小站稻秸秆还田技术
Tianjin-XiaozhanRice—Strawreturningtechnology
2024-12-26发布2025-02-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I
DB12/T1396—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南开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永安、刘金鹏、喻其林、郑爱军、邵超峰、卢东琪、李翔、鞠美庭、刘春林、李宏伟、韩玉川、师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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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1396—2024
天津小站稻秸秆还田技术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稻秸秆还田技术的水稻收获及秸秆粉碎、秸秆还田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小站稻的秸秆还田技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151.1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拖拉机
GB16151.12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12部分:谷物联合收割机GB20287农用微生物菌剂
NY/T499旋耕机作业质量
NY/T500秸秆粉碎还田机作业质量DB12/T887天津小站稻栽培技术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水稻收获及秸秆粉碎
水稻成熟后,稻谷水分符合DB12/T887要求时收获。水稻收获同时进行秸秆粉碎,粉碎后秸秆长度应≤10cm,水稻残茬高度应10cm,作业质量应符合NY/T500规定。作业过程安全操作应符合GB16151.1和GB16151.12要求。
5秸秆还田
5.1秸秆还田模式
5.1.1水稻收获后土壤含水量≤35%时,宜在秋季喷施秸秆速腐剂,并及时翻耕。
5.1.2水稻收获后土壤含水量35%时,宜在春季化冻后,喷施秸秆速腐剂,并及时翻耕。
5.1.3冬季蓄水地块,宜在春季化冻后水层3cm~5cm时,喷施秸秆速腐剂,并及时整地作业。
5.2作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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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1396—2024
应根据产品使用说明和GB20287要求的施用量,喷施秸秆速腐剂。宜在喷洒后2h内完成翻耕,作业质量应符合NY/T499规定;翻耕后垡片应完全覆盖秸秆,翻耕深度应为15cm~20cm,并及时灌水泡田,水层深度应≥5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