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通信地球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 5017) .pdf
卫星通信地球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5017)--第1页
YD5017-96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卫星通信地球站设备安装工程
YD5017-96
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1总则
1.0.1本规范是卫星通信地球站设备安装工程中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适用于新建、
扩建和改建的卫星通信建设工程。
本规范主要根据国内卫星通信TDM/QPSK/FDM(2Mbit/s)系统进网技术要求YD/T613-93、国内卫星通
信网工程电路验收指标、国际通信卫星组织的卫星通信地球站标准(IESS—306,lESS—307,IESS—308)和操作
指南(SSOG—306,SSOG—307,SSOG—308)等标准文件,结合工程实践编写。
1.0.2凡本规范未列入的安装规格标准,应按照《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GB—××××—××)
办理。
1.0.3各类设备的安装规格及所采用的器材规格程式均应符合本规范和施工图设计的有关要求。原有设备的迁装
和换装,其设备指标应根据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的测试项目和指标要求办理。
1.0.4本规范未包括的特殊项目及其指标要求,可由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协商,拟定临时技术要求,
在指定工程中试用并报部备查。
1.0.5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本规范,施工单位要加强质量检查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应遵照本规范的要求及时检查施工艺和技术指标测试情况,并组织随工检验及签证。
1.0.6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应执行部颁《邮电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其验收项目和方法应按本规范
办理。凡发现不符合本规范的项目,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凡由于施工不良造成的,应由施工单位返修至合格
为止。
1.0.7施工单位制订的操作规程应贯彻本规范的要求,不得与本规范相抵触。
2施工前的准备
2.1对机房的要求
2.1.1开工前必须按工程设计对机房提出的工艺及有关要求进行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开工。
a)与机房有关房屋的土建已完成,室内墙壁干燥,地面及机房的内部装修完毕,机房门窗应齐全、严紧,能
闭锁;
b)预留孔洞、预埋件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c)天线基础已完成并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1)天线基础高度、方位及承载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2)天线基础顶面平整,允许水平偏差为±1.5mm。
3)预埋螺栓的规格、间距及露出顶面高度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4)在天线工作波束方向上无障碍物,近区场地符合《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范》(GB—××××-
××)的要求。
d)市电已正规引入工地,机房各种照明设施已安装完毕并能投入使用;
e)地槽的规格、位置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盖板严密平整;
f)预埋穿线管的管径、弯曲度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管内无堵塞、无积水,并预置有穿引电缆用的引线。
2.1.2机房通风、采暖、空调、防火告警等设备应安装完毕,并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1.3室外工作接地及防雷、保护接地装置应完工,接地母线已引入室内,接地电阻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2.2对器材的要求
2.2.1开工前应对到达施工现场的设备及材料的数量进行清点和外观检查,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开工。
a)到达现场的设备、材料数量能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设备、材料的规格程式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
b)按施工图设计核对各种波导及波导器件的种类、型号和数量,且外观平直,无弯曲、扭曲、凹陷、裂纹等
损伤,内壁清洁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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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所有设备均开箱检查,主要设备的合格证、说明书、测试记录、备件均齐全。
2.2.2当发现设备有受潮、浸水或破损现象时,应由建设单位会同施工单位、订货单位三方代表共同检查测试并
做好记录,三方共同协商,由订货单位联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