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Q_CSSX013-2019水产养殖用水质底质改良剂 芽孢杆菌制剂.pdf

发布:2020-02-21约3.84千字共7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Q/CSSX 长沙水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SSX013—2019 水产养殖用水质底质改良剂 芽孢杆菌制剂 2019-12-02 发布 2019-12-15 实施 长沙水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I 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编制而成。 本标准由长沙水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起草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国良、刘建强。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复审周期为三年。 II 水产养殖用水质底质改良剂 芽孢杆菌制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芽孢杆菌制剂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 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水产用芽孢杆菌制剂的生产、销售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引用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 文件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5918 配合饲料混合均匀度的测定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4699.1 饲料采样 GB/T 18823 饲料中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附录A 枯草芽孢杆菌的测定 农业部公告(2001)第 168 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 农业部公告(2009)第 1224 号《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 农业部公告(2013)第2045 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料要求 应具有行政许可证明文件编号。 3.2 感官指标 呈粉末状;灰白色至黄褐色。 3.3 有效成分指标 有效成分指标见表 1。 2 表 1 有效成分指标 产品名称 有效成分 指标 芽孢杆菌制剂 枯草芽孢杆菌 ≥10 亿/g 3.5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监局总局令 (2005)第 75 号的规定。 4 检验方法 4.1 感官检验采用目测、鼻嗅进行检验。 4.2 净含量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 4.4 枯草芽孢杆菌测定,按本标准附录 A 测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以同一配方、同一工艺、同一配料罐为一批次。 5.2 采样 按 GB/T 14699.1 的规定执行。 5.3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类。 5.3.1 出厂检验 5.3.1.1 产品出厂前应经公司质检部门逐批抽样检验合格,并签署合格证方可出厂。 5.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枯草芽孢杆菌。 5.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的全部要求,一般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 进行型式检验: a) 产品批量投产前; b) 当原料、配方、工艺流程、生产设备有较大变动时; c) 停产 6 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 质量监督机构及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5.4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