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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L01-1983-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立式金属罐交接计量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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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立式 金属罐交接计量规程 SYLO1- 83 (该标准经清理整顿后转为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标准号为 SY5669-93,1998年确认,特此说明) 目 录 1.总则 ········,················································…… (1) z.计量器具与试剂 ··········································…… (1) 3.计量操作方法 ·······,······································…… (3) 4.油量计算 ········,················,···························…… (7) 5,注意事项 ··········,·····································,·····一·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部标准 石油及液体石油产品立式金属罐 交接计量规程 SYL01- 83 本规程适用于采用常压立式金属罐,对贮存的石油及液体石油 产品 (以下简称油品)在静止状态 所「进行的交接汁量。 执行本规程时,必须履行石油工业部颁发的 《石油及液体石 油产品交接计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总 则 1.1计量精度 按本规程进行油品交接计量的误差为士0.35%. 1.2 容器检定 1.2.1 立式金属罐容积的检定,按JJG168-76 《立式金属 罐容积检定规程》执行。 1.2.2立式金属罐容积的检定周期:初检为三年,复检为 五年。 1.2.3 用于油品计量的立式金属罐,由石油工业部批准的 各大容器检定站进行检定。 2. 计,器具与试荆 2.1 量尺 2.1.1量油尺应采用钢卷尺,尺的长度根据罐的大小可选 择10米、巧米 、20米三种规格之一,最小刻度为 1毫米。并附 有出厂合格证和校正表。 2.1.2 量油尺的尺锤应为铜质材料。计量轻质油品使用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工业部”83一03一12批准 1983一价 一;il实施 克尺锤;计量原油及重质油品使用1000克尺锤。 2.1.3 量水尺应采用铜尺或铝合金尺,尺的长度为300毫 米,最小刻度为 1毫米,全长误差在士0.5毫米以内。 2.1.4 量尺每半年检定一次。其技术条件应符合JIG4-80 《钢卷尺检定规程》的规定。 2.1.5 量尺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a.尺带扭折、弯曲及银接; b.尺带刻度模糊不清或数字脱落; c.尺锤尖部损坏; d.尺的刻度误差超过允许范围; e.没有校正表。 2.2 温度计 2.2.1 测量油品温度用的温度计,一般选用棒状全浸式水 银温度计,最小分度值为0.2C,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和校正表。 2.2.2 水银温度计每半年检定一次。其技术条件应符合GB 514-65石《油产品试验用液体温度计技术条件》的规定。 2.2.3 水银温度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a.毛细管内的水银柱有断裂现象; b.感温泡有裂痕; c.刻度不清,涂料脱落; d.刻度误差超过允许范围; e.没有校正表。 2.2.4 使用其他类型的温度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通过国家正式鉴定,列为定型产品; b.具有相应的检定规程或技术条件,能实行周期检定; c.测量精度应能达到最小分度值为0.2℃水银温度计的同级 精度; d.采用热一电转换式温度计 (如半导体温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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