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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结构设计原理和方法(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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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精品文档,知识共享! PAGE 1 幕墙结构设计原理和方法 目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315519896 第一节 结构设计原理 PAGEREF _Toc315519896 \h 1 HYPERLINK \l _Toc315519897 第二节 风荷载 PAGEREF _Toc315519897 \h 4 HYPERLINK \l _Toc315519898 第三节 地震作用 PAGEREF _Toc315519898 \h 17 HYPERLINK \l _Toc315519899 第四节 自重和活荷载 PAGEREF _Toc315519899 \h 36 HYPERLINK \l _Toc315519900 第五节 温度变化 PAGEREF _Toc315519900 \h 37 HYPERLINK \l _Toc315519901 第六节 连接计算 PAGEREF _Toc315519901 \h 41 第一节 结构设计原理 建筑结构的可靠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历来是建筑结构设计必须首先面对和需要审慎解决的重大问题。结构的可靠性是指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结构的可靠度是对结构可靠性的定量描述,即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建筑结构可靠度也是一个国家综合性经济政策问题,实际上是选择一种安全与经济相对的最佳平衡。 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是指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要进行大修即可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时期。设计使用年限是房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的具体化,实际上它与合理使用年限是等同的含义。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规定:“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应具有足够的可靠度。结构的可靠度可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分析确定”。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满足以下功能要求: 1.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能承受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 2.在正常使用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 3.在正常维护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 4.在设计规定的偶然事件发生后,仍然能保持必须的整体稳定性。 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如下表: 表1 类别 设计使用年限(年) 示例 1 5 临时性结构 2 25 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 3 50 普通房屋和构筑物 4 100 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的建筑构件 为保证建筑结构具有规定的可靠度,除应进行必要的设计计算外,还应对结构材料性能、施工质量、使用和维护进行相应的控制。 结构可靠度与结构的使用年限长短有关,GB50068所指的结构可靠度,是对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而言的,当结构的使用年限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后,结构失效概率可能较设计预期值要大。 设计基准期是为确定可变作用及与时间有关的材料性能等级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它不等同于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GB50068所考虑的荷载统计参数,都是按设计基准期为50年确定的。 建筑幕墙是建筑物的外围护构件,它要承受外界施加给它的各种作用。《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对结构上的作用给出的定义:“施加在结构上的集中或分布荷载,以及引起结构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原因,均称为结构上的作用”。“引起结构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原因系指地震、基础沉降、温度变化、焊接等作用”。这就是说,作用是指能使结构产生效应(内力、变形、应力、应变、裂缝等)的各种原因的总称,其中包括施加在结构上的集中力和分布力系,以及形成结构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原因。前一种作用是力(包括集中力和分布力)在结构上的集结,就是通常说的荷载。后一种作用(如温度变化、材料的收缩与徐变、地基变形、地震等)不是以力的形式出现的,过去将施加在结构上的作用统称为荷载(国际上也有这个习惯),但荷载这个术语对间接作用并不恰当,它混淆了两种不同的作用,而且容易发生误解,例如将地震作用当作是施加在结构上而与地基和结构本身无关的外力。《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将这两类作用分别称为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而荷载仅等同于直接作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对直接作用作了规定。间接作用,除地震作用由《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作了规定外,其余间接作用暂时还没有相应的规范。 第二节 风荷载 风荷载是作用于幕墙上的一种主要直接作用。它垂直作用于幕墙的表面上。幕墙是一种薄壁外围护构件,一块玻璃,一根杆就是一个受力单元,而且质量较轻,在设计时,既需考虑长期使用过程中,在一定时距平均最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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