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DB33T 608.4-2015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4 部分摩托车维修业户.pdf

发布:2017-05-31约4.02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ICS 43.186 R 16 DB33 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 DB 33/T 608.4—2015 代替DB33/T 608.4-2006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4 部分:摩托车维修业户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motor maintenance and repair enterprise Part 4: For motorcy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2015 - 06 - 12 发布 2015 - 07 - 12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3/T 608.4—2015 目 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人员条件 1 5 管理条件 1 6 设施设备条件 1 7 安全生产条件 3 8 环境保护条件 3 I DB33/T 608.4—2015 前 言 本部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DB33/T 608-2006,与DB33/T 608-2006相比,增加了第5部分:专用机械车维修企业。 DB33/T 608-2015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分为5个部分: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 ——第2部分:汽车专项维修业户; ——第3部分:汽车快修业户; ——第4部分:摩托车维修业户; ——第5部分:专用机械车维修企业。 本部分为DB33/T 608-2015 的第4 部分,与DB33/T 608-2006 的第4 部分相比主要做了以下修改: ——与“国标GB21338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相适应,对汽车维修企业的人员要求进 行了修改。 本部分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方文理、胡群力、曹晓春、陈文华、陈绍双、张开开、刘自冉、陈孟超、张懋、 朱华、方劼、王强、周志国。 DB33/T 608-2006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T 608-2006。 II DB33/T 608.4—2015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4 部分:摩托车维修业户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摩托车维修业户必须具备的人员、管理、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摩托车维修业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
显示全部
相似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