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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在县综治委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社会管理创新、深化平安建设会议精神,认真分析当前形势,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全县社会管理,深化“平安XX”建设,为实现“减贫摘帽”和“跨越赶超”目标提供和谐的社会环境。下面,我就XX当前综治维稳方面的工作,讲十一个方面的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抓思想。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当前,我县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利益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种新旧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从近段时间来看,我县社会管理及平安建设形势非常严峻,主要表现为:一是恶性刑事案件高发,上个周一周内连续发生两起重大的杀人案件,这在近年来遵义的(县、区、市)中是少见的。二是其他类刑事案件多发,有时候一天多达十几起,这种多发的刑事案件对社会的危害十分大。三是县城内非正常死亡事故频发,这种集中在一定区域的多发性非正常死亡事故,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视,就会引发社会恐慌。加之一些非分的利益诉求得不到及时满足,导致上访事件增多,维稳压力增大,这在我县最近一段时期表现得非常突出。四是征拆矛盾激烈。近两年来,经过相关部门艰苦不断的努力,我县大量的征拆矛盾得到逐步化解,但在一些地方(如县城区、镇南镇、大坪镇、浞水镇等),由征拆引发的利益冲突仍然存在,导致一些重大工程推进缓慢,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加上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因各种原因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从而引发集体上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乡(镇)和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要强化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并将这种责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影响稳定的因素,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抓调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是确保社会稳定的基础。据调查统计,近年来,信访增多、民事案件转刑事案件增多、农村群体性事件增多,究其原因,多数是矛盾纠纷没有得到及时化解而产生的结果。北大教授潘维有一个观点:目前的群体性事件,如果不是全部的话,我敢说80%都是因为“小事”,他们不是因为那张选票“造反”,而是因为一些“小事”、身边直接的利益没有得到满足。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正是“小事”的最主要组成部分,但从现实状况来看,我们办“小事”的能力确有弱化的趋势,原因在于干部“接地气”少了,不了解群众、不体贴群众,没有真正走到群众中去,缺乏所谓的感同身受,因而群众对干部缺乏信任、信赖和信服,这就是过去一个村干部一杯酒就能解决的事,现在往返多次都不能解决、甚至于个别事件越处理越升级的原因。我们要深入下去,提升办事能力,解决好认真办事的思想,把调处矛盾纠纷的关口放在村、组第一线,这是社会稳定和谐的第一关口(对大量一般性矛盾纠纷而言也是最后一道关口)。可以这样说,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的地方,这个区域一定稳定和谐。因此,各乡(镇)要以村(居)、组为单位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帐,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加强制度建设,整合基层力量,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党员、人民代表、能人的作用,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县司法局要迅速研究出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资金由县、乡(镇)分级列入财政预算,按季度兑现奖惩,考核中对调处不力的要实行严厉的处罚;同时,各乡(镇)要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作为对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点内容,细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认真落实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矛盾纠纷排查情况通报制度等,确保及时、准确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抓信访。当前,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也接踵而来且日益突显,主要体现在信访总量大,任务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有些问题往往既无现成的相关政策法规可以依据,也无解决的成功先例可以借鉴,处理稍有不当,就会影响社会稳定。
近两年来,我县信访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通过建立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使得信访渠道更加畅通,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和谐。但由于信访事件牵涉面广、信访总量比较大,加上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在现有政策下得以妥善解决,越级上访,群访、缠访、闹访等非法上访现象仍然时有发生,特别是遇国家重大政治活动或节庆日,更成为信访工作的“特防期”,不少基层干部“谈‘访’色变”。针对当前我县信访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一是县信访局、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以本单位工作人员为基础,成立信访小分队(信访小分队也可以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临时抽调相关人员参与),分片区深入信访人员家中,收集和倾听群众反映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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