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2551.4-2015 智慧城市 第4部分:评价指标体系.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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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1
A00/09
DB21
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DB 21/T 2551.4—2015
智慧城市 第 4 部分:评价指标体系
Smart city-Evaluation index system
2015 - 12 - 24 发布 2016 - 02 - 24 实施
辽宁省质量监督局 发 布
DB21/T 2551.4—2015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价通用原则 1
5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2
5.1 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2
5.2 能力类指标 2
5.3 成效类指标 2
6 评价指标 3
7 评价过程 5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评价过程示例 6
I
DB21/T 2551.4—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本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辽宁智慧山水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
子工业标准化研究院、本溪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宏心、王潮阳、樊文博、陈静、刘棠丽、王宪忠、付强、程旭、姚翔、楚金
华、詹红、何英杰、袁媛、张钊源、黄寅、史睿。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II
DB21/T 2551.4—2015
智慧城市 第 4 部分:评价指标体系
1 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智慧城市评价的通用原则和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并给出具体的评价指标及其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智慧城市建设效果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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