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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技能篇.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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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 体 灭 火 系 统 ----技能篇 1.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 1.气体灭火系统的灭火机理 2.气体灭火系统分类 2.气体灭火系统分类 3.气体灭火系统的适用范围 3.气体灭火系统应用场所 4.气体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 5.气体灭火系统的启动方式 5.气体灭火系统的启动方式 5.气体灭火系统的启动方式 5.气体灭火系统的启动方式 5.气体灭火系统的启动方式 (1)拔出相应保护区电磁瓶头阀上的插销 一只手压下相应保护区的选择阀手柄,另一只手抬起压臂,并翻转使之与转轴脱离,然后方可松开手柄,活塞在气压下即可被顶起,选择阀开启。 扳动相应保护区的瓶头阀上的手柄,活塞杆在灭火剂压力下顶起,瓶头阀开启 7.气体灭火系统的组成 7.气体灭火系统的组成 7.气体灭火系统的组成 7.气体灭火系统的组成 7.气体灭火系统的组成 7.气体灭火系统的组成 7.气体灭火系统的组成 7.气体灭火系统的组成 7.气体灭火系统的组成 8.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安全要求 8.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安全要求 9.气体灭火系统检查与维护保养 9.气体灭火系统检查与维护保养 9.气体灭火系统检查与维护保养 谢 谢 岳林 安全泄压阀 安全泄压阀通常设置在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上。在组合分配系统的集流管中,由于选择阀平时处于关闭状态,在容器阀的出口处至选择阀的进口端之间形成了一个封闭的空间,因而在此空间内容易形成一个储压区域,安全泄压阀起着保证管网系统的安全,当压力超过规定值时自动开启泄压。 压力开关 压力开关安装在选择阀的出口部位,对于单元独立系统则安装在集流管上。当灭火剂释放时,压力开关动作,送出灭火剂释放信号给控制中心,起到反馈灭火系统的动作状态的作用。 7.气体灭火系统的组成 为防止灭火剂对停留在防护区的人员产生危害,对设置全淹没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 防护区内应设火灾声报警器,必要时,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光报警器,其报警时间不宜少于灭火过程所需的时间,并应能以手动方式解除警报。 防护区入口处应设灭火剂喷放指示灯,提示人们不要误入防护区。 防护区入口处应设灭火系统防护标志,防护标志应标明灭火剂释放对人的危害,遇到火灾应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防护区应有能在30s内使该区域人员疏散完毕的走道与出口,在疏散走道与出口处,应设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防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能自行关闭,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从防护区打开。 灭火后的防护区应通风换气,地下防护区和无窗或固定窗扇的地上防护区,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宜设在防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 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建筑物应配备专用的空气呼吸器。 有人工作的防护区,其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不应大于最小安全浓度。 日检 每日应对低压二氧化碳储存装置的运行情况、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状态进行检查并记录。 月检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液位计检查,灭火剂损失10 %时应及时补充。 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全部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和保护对象标志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内的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储存压力的90 %。 预制灭火系统的设备状态和运行状况应正常。 季检 可燃物的种类、分布情况,防护区的开口情况,应符合设计规定。 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连接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或更换。 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对高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 %。 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规范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每年应按本规范规定要求,对每个防护区进行一次模拟启动试验,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一次模拟喷气试验。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维护管理应按国家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钢瓶的维护管理应按国家现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灭火剂输送管道耐压试验周期应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规定执行。 a)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及混合物,如硝化纤维、硝酸钠等; b)活泼金属,如钾、钛、镁、铀等; c)金属氢化物,如氢化钾、氢化钠等; d)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如过氧化氢、联胺等。 a)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及混合物,如硝化纤维、硝酸钠等; b)活泼金属,如钾、钛、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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