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璀璨长红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说明书.pdf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合众璀璨长红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说明书
风险提示:
该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本产品说明书所载信息仅供您在理解本产品时参考,各项内容将均以正式合同条款为准。
【产品性质】
1
合众璀璨长红两全保险(分红型)是分红两全保险。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
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分红险主要投资策略】
分红产品的投资管理坚持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遵循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原则,
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获取超过市场平均回报的收益;以中期债券配置为主,结合
配置大额协议存款等资产,确保收益的稳定增长。
【红利分配】
在本主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上一会计
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本公司至少将当年度可分配盈余的70%
分配给保单持有人。我们每个保单年度会向您寄送红利通知书,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该产品红利分配的方式是现金红利,即采用现金的方式分红。
本主合同的红利领取方式为累积生息,即红利留存在本公司,以我们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
利率按年复利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合同终止时给付。
【红利来源】
该产品的红利来源是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经营的死差益和利差益,即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的年
度死亡经验和投资收益水平优于公司定价假设的正的差额。
【保单红利的影响因素】
保单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不同保单年度由于公司经营的死差益和利差益不同,分红水平
会有差别,也可能会出现死差益和利差益为零或负值时没有红利分配的情况。同时保单红利分
配额度会因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交费期限等因素的不同而有差别。
【产品特色】
1、多重身故保障,生命倍受呵护
您可以获得最高1倍基本保险金额的疾病身故保障,最高2倍基本保险金额的意外身故保
障,最高3倍基本保险金额的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障。
2、固定满期收益,本金保值增值
保险期满被保险人可以领取满期生存保险金,获得满期固定回报。
3、年度红利分配,红利累积增值
本保单为分红保险,您可以与本公司分享分红业务的经营成果。您获得的年度红利将采取
累积生息的方式进行复利累积。
4、轻松保单贷款,助您解困救急
您有任何财务需要时,您可以凭保单向我们申请不超过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
余额的80%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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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投保规定】
投保年龄:28天—69周岁
保险期间:6年
交费期限:一次交清
【保险责任】
在本主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
金,本主合同终止。
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无息返还您
所交的本主合同的保险费,本主合同终止。这180天的时间称为等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
导致身故,无等待期。
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身故,我们将无息返还本主合同保险费,
本主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含)身故,我们将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
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含)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
起180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我们将在给付上述身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
外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含)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遭
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身故的,我们将
在给付上述身故保险金和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基础上,额外按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