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租赁权冲突处理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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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租赁权冲突处理协议
合同编号:[根据实际编号规则填写]
一、总则
(一)协议主体
甲方(竞买人/产权受让方):[全称/姓名],地址:[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乙方(承租人/异议方):[全称/姓名],地址:[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二)协议目的
为妥善处理法拍房租赁权与产权受让的冲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协议。
(三)法律适用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
二、租赁权界定与效力
(一)租赁时间认定
1.查封前租赁:租赁合同签订及实际占有时间早于法院查封或抵押登记的,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租赁关系继续有效。
2.查封后租赁:租赁行为发生于查封或抵押登记之后的,租赁权不得对抗产权受让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腾退。
(二)租赁合同审查标准
1.形式要件:
(1)需提供书面租赁合同原件及租金支付凭证(银行流水、收据等)。
(2)租赁期限超过5年或租金显著低于市场价30%的,需额外提交合理性说明。
2.实质要件:
(1)乙方需证明实际占有房屋(如水电费缴纳记录、物业登记证明)。
(2)存在“以租抵债”情形的,租赁关系不予认可。
三、冲突处理机制
(一)审查与异议程序
1.材料提交:乙方应在甲方取得产权证后10日内提交租赁权主张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2.第三方核验:甲方可委托专业机构核查租赁真实性,费用由举证方承担。
(二)协商解决
1.续租条件:若租赁有效且剩余租期≤2年,甲方可允许乙方按原合同继续使用,租金调整为市场价的80%。
2.补偿方案:甲方要求提前解除租赁的,需支付乙方搬迁费(≤3个月租金)及装修残值补偿。
(三)法律途径
1.诉讼管辖:争议金额≥50万元的,由房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强制执行:法院判定租赁无效后,乙方超15日未腾退的,甲方可申请强制清场。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责任
1.产权过户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租赁权审查结果。
2.不得擅自断水断电,干扰乙方正常使用(限有效租赁期内)。
(二)乙方责任
1.配合提供租赁合同、支付凭证等证明材料原件。
2.不得转租或改变房屋用途,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关系。
五、违约责任
1.虚假租赁:乙方提供伪造材料的,支付违约金XX万元并承担甲方维权费用。
2.逾期腾退:每逾期1日按日租金的200%计收占用费,超30日甲方可更换门锁。
六、争议解决
1.协商不成时,提交[房产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期间,乙方不得实施破坏房屋结构的行为。
七、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备案机构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附件包括: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证明文件、第三方评估报告(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5年XX月XX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25年XX月XX日
注:本协议需根据具体法拍房租赁争议调整,签署前须经法律顾问及执行法院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