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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PDF

发布:2017-04-23约1.02千字共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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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6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 总经理陈瑛女士提名,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陆国清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陆国清先生,汉族,生于 1963 年 6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 大??经济管理工程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上海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委员会副 主任、资本运营部总经理,上海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副总经理, 上海宝钢资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益昌薄板公司、上 海益昌镀锡板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梅山公司副总 经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陆国清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 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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